昆明石林:党建引领促民族团结

23.09.2022  11:40

  近年来,石林县紧扣“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党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模式,巩固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繁荣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全力推动全县各民族团结融合发展进步。

党建引领促民族团结 全民齐心共建幸福彝乡

   党建引领强保障,高位推动促创新

  成立县委主要领导挂帅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创工作格局。建立领导责任、经费保障、目标考核、监督检查、协调合作、舆论宣传六大工作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县对乡镇(街道)、部门综合考核重要内容,把党的民族政策理论纳入各级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高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党建引领强宣教,铺洒党恩促融合

  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依托党校、少数民族村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现场教育点、非遗传习馆及七彩美伊等弘扬民族文化现场教学点等阵地,构建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开展“双语”宣传教育,组建少数民族语宣讲团,通过彝语政策宣传录播、“双语”电视新闻播报、村寨“村村通”双语解读党的惠民政策,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党建引领促民族团结 全民齐心共建幸福彝乡

   党建引领树品牌,示范带动促升级

  创新建立“党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模式,实施“八大示范工程”,开展“十进”活动。全县先后创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68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90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4个。2020年,3家单位被表彰为昆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先进集体。以小箐村全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为抓手,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发展思路,实现民族团结进步与乡村振兴同步推进。

党建引领促民族团结 全民齐心共建幸福彝乡

   党建引领强队伍,干部人才促提升

  实施民族干部培养示范工程,按少数民族人口占比的同等比例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工作人员;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同等条件优先录用;对有发展潜力的少数民族干部,在加强教育培养,提高政治素质的基础上,进行多岗位锻炼,待条件成熟后,及时选拔到重要岗位。目前,全县机关单位少数民族干部占比约40%。

   党建引领强治理,亲友睦邻促和谐

  实行“党建+基层治理”,发挥各村(社区)党史室教育引导作用,开展“聆听历史、展望未来”活动,引导少数民族群众拧成一股绳实现“撒尼人民心向红太阳”。法检系统成立“阿诗玛”和“高玛饶”调解工作室,以“党员示范岗”为支点,深入少数民族群众中提供政策扶持、法律援助、信息服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通过开展“双语”调解工作,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院坝纠纷调解服务。注重培养和配备通晓本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行政司法人员,委托云南省民族大学定向培养少数民族双语检察官2名进入县检察院工作。

 党建引领促民族团结 全民齐心共建幸福彝乡

   党建引领育文化,和衷共济促团结

  实施“党建+民族文化”,将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作为少数民族村(社区)党(总)支部工作重要内容,注重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人居环境改善,石林街道寺背后村、圭山镇大糯黑村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组织实施“石林县民族古籍数据库平台建设”“民间传统乐器、传统音乐、传统舞蹈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2个省级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项目。挖掘少数民族特色文物古迹、故事,梳理登记彝文古籍,共梳理80年代至90年代的彝文古籍100余册。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29名,建成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艺术之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示范学校等30个,开发阿诗玛文创产品55个系列205个品类,上线销售191个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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