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动车“风筝伞”遮挡视线还划伤旁人 屡禁不绝

08.07.2015  16:05

   3类型

   折叠型

  大多装在“小龟”款电动车上,而且女士车装的较多,这种遮阳伞在顶部折叠后,对外界的影响很小。

   飘扬型

  雨伞基本只覆盖骑车人头部区域,飘扬部分紧附雨伞其后,并向上翘起,对路人影响较小。

   风筝型

  整个遮阳伞形如一个迎风展开的风筝。这种遮阳伞在车前部脚踏板正中,安装固定一根1米多长的伞撑,伞以此为依托向车尾延伸。通常在车尾会加以固定,但骑行时尾部仍晃动较大,伞骨紧挨其他骑车人的脸部。

   4宗罪

   遮挡视线

  安装了遮阳伞后,转弯时从后视镜中看不清后面的情况,也基本看不清两侧路况。

   改变结构

  安装了遮阳伞后,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若遇到大风或者与大型车辆会车时的高速气流,电动车就会随遮阳伞的飘动而左右摆动,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划伤他人

  安上遮阳伞后,电动车高度宽度增加容易刮伤其他人。

   引发事故

  遮阳伞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可能会出现伞体下降、走位等现象,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昨日小暑,进入盛夏,打伞避暑的市民越来越多。有的电动车装上了宽大的伞,以避免淋雨或阳光直射。但是,这种遮阳伞对骑车人及周边过往者有着很强杀伤力。据统计,2014年昆明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件占全市交通事故案件总数的26%。交警表示,在电动车违法行为中,闯红灯或抢行、逆行、安装遮阳伞、超员超载等几类违法行为最常见。

   现场

   加伞电动车阻碍交通划伤行人

  7月5日上午,在昆明市人民中路与白塔路交叉口处,一辆电动车停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中间拉客,使得非机动车道变得狭窄,来来往往的电动车和自行车不得不依次等候通过。

  突然听见“”的一声,一位骑车市民和电动车主争执起来。

  “你慢点嘛!”电动车主大声呵斥。

  骑车市民也不甘示弱:“你在这里拉客,我的衣服都被你戳破了,连胳膊都被你的遮阳伞划开了,你还这么凶干嘛。

  电动车主才听到“拉客”二字,一扭电门,带着人就往前冲,一溜烟跑了。

  无独有偶,昨日中午在前兴路上,红绿灯刚亮,一后座载客的电动车拼命往前挤,结果,车头倒是挤过去了,车上装的遮阳伞后部却戳到了旁边骑车人的脸。

  “这些拉客的太不像话了,骑车又快,还装些太阳伞到处乱戳。要是戳到别人眼睛怎么办?”一些市民说。

  停放加伞电动车也很占地方,在书林街一保管站要求装有遮阳伞的电动车一律停放到室外。

   走访

   黑车最爱“风筝伞” 200多元就安好

  非法从事客运的电动车,安装风筝型遮阳伞较为普遍。在北京路与环城南路交叉口南侧人行道上,近十辆候客电动车车身上都装有这种遮阳伞;在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门口,有4辆候客电动车装有这种遮阳伞;在地铁东风广场站H站出入口前,10多辆候客电动车也都装有这种遮阳伞;在小西门龟背立交桥下,安装该类型遮阳伞的候客电动车也有5辆。

  在永平路一文具用品批发市场,记者看到有摊主为电动车主安装遮阳伞。“220元一顶,如果自己安装就是180元。很多人都来装,好用得很。自己装也很简单,只要安装两个夹具,用螺丝固定稳就行了。”记者看到,差不多10分钟,摊主就安装并调试好了一顶遮阳伞。在西昌路,几家电动车维修店也提供遮阳伞安装服务。

  淘宝网上,销售电动车遮阳伞的网店很多,有轻巧迷你遮阳伞、超大长柄伞等。价格从数十元到数百元不等,有的店铺月销量过千。

   整治

   一旦发现最高处罚50元

  对于电动车安装遮阳伞,在现有的相关管理法规中并无明文禁止,但在2013年4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中提出,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提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载物高度从地面起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超出车轮,后端超出车身0.3米……这些超标载物都是禁止的。

  据统计,昆明主城区登记在册的电动车已超130万辆,因违法成本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电动车相关事故频发。交警表示,在电动车违法行为中,闯红灯或抢行、逆行、安装遮阳伞、超员超载等几类违法行为最常见。

  实际上,昆明交警对电动车遮阳伞的管理多年前就已展开。2013年8月,昆明交警对加装遮阳伞、雨篷的电动车车主进行教育,在10~15天的宣传教育期过后,将实施处罚。今年1季度,昆明交警重点整治具有突出安全隐患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现,都将严格依法处罚,不听劝或态度恶劣的,将按最高限度50元进行处罚。

   观点

   处罚轻致加伞电动车泛滥

  市民林旻煜表示,站在骑车者的角度上看,夏季太阳的确毒辣,不加装遮阳伞骑车需忍受高温。另一方面,骑车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技术过硬,不会发生危险。交管部门查处力度不大,就有了加伞电动车泛滥的生存空间。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辉表示,电动车加装遮阳伞这几年越来越多,可在现有法规中进行详细补充,明确哪些属于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也可赋予一线执法人员更多执法裁量权,并可现场责令拆除。与此同时,对维修店铺进行严管,严禁私自为电动车安装遮阳伞。

  春城晚报 记者 张勇 文 翟剑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