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环境空气扬尘污染应急分三级

23.08.2017  11:10

  良好的空气质量,是昆明的城市“名片”之一。今年上半年,昆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45%。昆明市环保局介绍,《昆明市环境空气扬尘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印发。该预案的出台意味着,昆明市持续加大对城市扬尘污染的防治力度,在可能出现空气污染时,对颗粒物指标进行分级响应,指导全市开展扬尘污染应急处置工作,保护“昆明蓝”。

  预案适用于昆明市主城5区、3个开发(度假)区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环境空气污染的预警和应急处置。主城5区政府、3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是扬尘污染防治及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体,政府和管委会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同时,结合昆明市实际,预案将昆明市环境空气扬尘污染分为三级,分别为Ⅲ级(提示)、Ⅱ级(黄色)、Ⅰ级(红色),Ⅰ级为最高级别。

  按照污染应急分级,当达到应急启动条件时,市环保局负责向市环境空气扬尘污染应急处置指挥部上报情况,并向主城5区政府、3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环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

  市级相关职能部门、主城5区政府和3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处置措施。针对不同级别的应急,采取相应的响应处置措施。此外,在接到市环境空气扬尘污染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市环保局)环境空气扬尘污染预警解除信息即可终止应急响应,停止应急措施,按扬尘污染防治日常要求进行管控。

   污染应急分级

   Ⅲ级(提示)

  单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连续2个小时的颗粒物污染指数(以下简称AQI指数)超过90,对所属区域发出提示信息。

   应急处置措施:

  属地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收到提示信息后,应立即开展空气污染指数上升原因分析和自查,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做好启动更高级别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

   Ⅱ级(黄色)

  昆明市主城区六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每天凌晨0:00至8:00的平均AQI指数大于80小于等于90,或每天其他时段连续出现4个小时AQI指数超过90,对主城5区、3个开发(度假)区预警。

  单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每天凌晨0:00至8:00的平均AQI指数大于80小于等于90,或每天其他时段连续出现4个小时AQI指数超过100,对所属区域预警。

   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响应期间,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加强监控,严格按照以下污染控制措施,以及各自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市环保局牵头,加大对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监测和执法检查频次,监督各排污企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大对各工业企业原料、废料堆场的执法检查。

  市住建局牵头,加强建筑施工、地铁施工和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管理,加强施工工地原料及渣土堆场的检查,增加施工(拆除)工地洒水降尘频次,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六个百分百。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建筑拆除施工作业。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市城管局牵头,提高道路保洁频次,开展道路冲洗和喷雾工作,尽可能减少地面起尘。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每日清扫不少于4次,每日冲洗不少于1次,每日洒水不少于6次,适当增加施工工地等重点区域作业频次。对渣土车采取临时停运措施。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市交运局牵头,增加公路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加强公路工地原料及渣土堆场的现场检查。加强对公路运输扬尘管理,提高对公路的清扫、洒水频次。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Ⅰ级(红色)

  昆明市主城区六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每天凌晨0:00至8:00的平均AQI指数大于90,或每天其他时段连续出现5个小时AQI指数超过90,对主城5区、3个开发(度假)区预警。

  单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每天凌晨0:00至8:00的平均AQI指数大于90,或每天其他时段连续出现5个小时AQI指数超过100,对所属区域预警。

   应急处置措施:

  在采取Ⅱ级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应严格按照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开展针对各区域污染排放的临时性监测;所有在建工地(建筑施工、地铁施工和拆除工地)停工,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每2小时至少洒水喷雾1次;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保洁频次,每日洒水不少于8次等污染控制措施以及各自应急预案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