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片区将建立审批服务“红黑榜”制度

03.12.2019  10:0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也制定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先行先试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昆明片区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包括规范企业登记经营范围、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内容。

方案》提出,市场监管部门要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理清证照对应关系。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经营许可事项,并将需申请许可的企业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精准、及时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要依企业申请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并将办理结果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

有关部门要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云南)、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实现涉企经营的政府信息集中共享。有关部门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涉及部门垂直管理信息业务系统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报告,推进部门信息归集共享便捷化。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建立健全综合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集中、统一实施本片区管委会权限内的涉企经营许可权。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集中到片区管委会综合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办理。要建立健全审批主体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制度和协调配合机制,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和监管空白。

有关主管部门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制定并公布准确完备、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时限约束,消除隐性门槛。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要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审批服务“好差评”制度和“红黑榜”制度,由企业或第三方评判服务绩效。

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坚决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加强信用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秩序治理。要增强监管威慑力,对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撤销、吊销有关证照,实施市场禁入措施。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要结合自身监管特点,积极探索推进智慧监管,确保监管精准有效。(昆明日报 记者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