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残疾人可免费乘公交地铁

30.10.2015  11:50

  《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中明确,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为残疾人服务,将协助相关行政部门开展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的执法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将建立健全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的助学机制,根据不同的教育阶段提供相应的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并对品学兼优者给予奖励。国家认可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的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申请助学补助。完成国家认可的成人高等教育学习的残疾人,凭毕业证书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申请一次性奖励。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可免费乘坐本市城市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

  此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要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