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检察:多措并举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02.03.2016  22:52

    为期两个月的“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已近尾声,但活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各项纪律是执法办案的保障,是让政法干警准确把握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组织保障。近日,昆明市各级检察机关召开了“严、转、树”新闻发布会,并结合执法办案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了通报。

    官渡区:90万元救助金温暖刑事被害人

  2015年1月26日,阮某与小波在昆明市官渡区云南交通规划设计院单车棚内盗窃电动车,被田卫胜发现后及时通知值班保安,阮某在逃跑过程中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田卫胜杀伤,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在住院期间,田卫胜花去了5万余元的治疗费,因田卫胜患糖尿病等原因,后续治疗费用还很高,受伤后田卫胜无法继续上班,失去了经济来源,家庭越来越拮据。

  2015年12月31日,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为其发放了4万元司法救助金,与其一同接受救助的还有其余20名刑事被害人(家属),救助金额达到90万元。这是目前我省基层检察院对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金额最大的一笔。

  官渡区检察院关注困难群体,不断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从2012年至2015年,该院开展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达到84件,救助金额高达400万元,其中仅2015年就救助33件,救助金额达到93.7万元。

  “一方面,我们积极争取官渡区委政法委的组织领导和资金支持,为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另一方面,我们主动争取上级检察院的业务指导,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官渡区检察院检察长傅轶迅向记者介绍,目前,该院正积极向官渡区申请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待人大常委会通过后每年将向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00万元。“这些领取救助金的被害人或家属,我们都经过了反复了解和情况调查,确实符合救助条件的我们才对其进行救助,虽然对于他们本应得到的赔偿而言,这笔救助金或许微不足道,但确实是雪中送炭,我们会用好这笔钱,推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做深做透。”傅轶迅说。

  此外,该院还采取物质救助与心理救助相结合、经济救助与法律救助相结合、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对刑事被害人开展救助,更加有效、有力地维护了刑事被害人的权益。

   安宁市:启动农民工资支付不良信用查询系统

  自全面启动“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以来,安宁市检察院在打基础、促活动、见成效上下功夫,开展了“为官不为”专项治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挂包帮、转走访”、警示教育会议等一系列活动,同时组织60名干警前往昆明市检察院参观检察机关反腐倡廉教育展览,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干警的廉政教育,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严、转、树”教育活动取得了实效。

  安宁市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岑涔向记者介绍,该院在践行“严、转、树”主题教育活动中,借助行贿档案查询平台,启动了安宁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不良信用查询系统,助推安宁市从源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目前已查询460余次。

  “根据规定,安宁市检察院要为所有进入安宁市进行招投标的企业出具一份行贿档案查询资料,结合安宁市农民工欠薪问题突出现象,我们创新在查询窗口同步设置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不良信用查询系统,由安宁市人社局定期将有不良欠薪记录的公司名单提供给我们,我们在出具行贿档案查询结果的同时,提供该单位是否有农民工欠薪的记录。去年,一家工程建筑公司就被查出有过欠薪行为,在将结果告知给招标办之后,该公司被排除出招标范围。”安宁市检察院预防科科长卢红梅告诉记者。

  卢红梅认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意义重大,希望可以将其推广出去。

  与此同时,安宁市检察院的预防讲座也开展得十分有特点。针对预防讲座对象不同特点,该院采取“量身订制”模式,为安宁市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订制了“人生之路你选择”,为国企高管订制了“远离行贿人”,为行政执法人员订制了“警惕人情腐败”,为监狱警察订制了“有权不可任性”预防讲座,预防讲座成为了安宁市机关、街道、企业廉政教育的首选课程。去年10月底,在全省检察机关预防工作会议上,该院干警为全省预防处长、科长讲授了“如何讲好预防课”,并进行了经验交流。安宁市检察院的预防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一致肯定。2015年,地方财政给予了100万元资金支持该院新建警示教育基地。

   西山区:电子阅卷为律师提供方便

  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坚持将主题教育活动与检察工作相结合,与“挂包帮、转走访”结对帮扶实践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为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奠定了基础。

  2015年,该院为促进检察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从软硬件两方面对接待窗口做了调整升级,实实在在践行“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

  2015年,西山区检察院受理的案件查询量为668件,接待律师阅卷139件,行贿档案查询7000余件。案管办接待窗口抓住服务和管理两个中心,既满足便民需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又坚决执行保密规定,严格接待程序。

  “我们率先运用了‘云南省律师查询系统’开展律师身份核实工作,实现了‘书面审’和‘联网审’的双重保险。”西山区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李姗姗向记者介绍。

  在对一名律师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过程中,该院干警不断核实,在该律师明确告知不需要阅卷的情况下,干警仍然与司法部门联系核实该律师身份,最终发现,该名律师并未取得律师资格证,是一名以虚假证件骗取当事人委托代理的“假律师”,这名假律师在利用假身份代理案件的过程中,教唆犯罪嫌疑人录假口供,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办案。2015年12月,该名假律师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西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

  该事件发生后,西山区检察院将所有律师接待工作的“把关”任务统一交由案管办的查询窗口,凡经查询窗口核实过身份的来访人员,由案管办发给进门条,凭进门条向法警登记并与承办人会面,避免了法警、承办人反复核实身份,也防止了承办人无法验证来访人员身份而发生“假律师”鱼目混珠现象。西山区检察院还及时汇报和宣传了此案的处理经验,带动了兄弟检察院积极使用“云南省律师查询系统”,规范了律师接待工作。

  作为全国电子卷宗系统应用试点单位,西山区检察院还配备了国内领先技术的电子卷宗制作工作台,由专门工作人员负责,通过与公安机关协调,实现了电子卷宗参数设置的统一,率先运用计算机技术实现了电子卷宗制作和实时传输,让律师阅卷工作全面实现电子化,更加省时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