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11名的哥被拉入“黑名单” 5年内不得重新申办资格证

04.01.2018  10:50

    近日,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分别公布了第一批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信用“红黑名单”。其中,4家出租车企业和11名驾驶员被拉入“黑名单”(上榜原因都是因为拒载或议价)。值得注意的是,上了“黑榜”的驾驶员不仅要被吊销客运资格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办。

    据了解,去年,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出台了《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奖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昆明市主城区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信用信息“红黑名单”发布和奖惩管理。

    《办法》明确,对列入行业或昆明市失信“黑名单”对外发布的企业和个人,还将采取一系列联合惩戒措施,主要包括: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检查的频次;在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中,从严控制经营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此外,上了“黑榜”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场上也将处处受限。相关部门将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便于市场识别失信行为,防范信用风险;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金融机构可以按照风险定价原则,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除此之外,10家企业和100名出租车驾驶员因为服务质量突出而上了“红名单”。相比“黑名单”上的严厉处罚,“红名单”的认定期限仅有1年。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红名单”的认定期限较短,也是为了督促出租车驾驶员和企业能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才能持续上榜。

    据了解,“红黑名单”公布期限一般为每年公布。其中,企业、失信行为惩戒时效为5年,自失信行为认定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在发布期间,守信主体如出现失信行为,经评估审核后,撤销其守信“红名单”。“黑名单”在曝光期内,失信主体如积极纠错,挽回社会影响并取得较大成效,可向发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发布单位认可后,可提前停止有关信息曝光活动。(春城晚报 记者孙琴霞)

编辑:昝娟娟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