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整治机关作风 持续“提神振气”

26.03.2018  12:28

日前,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出台《关于整治机关作风持续深化“提神振气”工程的工作方案》,在全市机关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在全市形成勤学善行好作风、遵规守纪好作风、勇于担当好作风、务实高效好作风、争创一流好作风的五种好作风。

整治效果纳入年度述职评议考核

整治机关作风是加速跨越发展、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干部队伍突出问题、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内在要求,是密切党群干部关系、凝聚务实重干强大合力的必然选择。”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必须正视问题、紧盯机关干部中存在的站位不高、作风不硬、工作不实、能力不足、执纪不严、“推脱滑绕躲”“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强化整治,不断把干部作风建设推向深入。通过整治,在全市形成勤学善行好作风、遵规守纪好作风、勇于担当好作风、务实高效好作风、争创一流好作风的五种好作风。

据介绍,此次整治范围包括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通过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实干精神,打通“中梗阻”,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执行力,优化发展环境,并通过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上下形成攻坚克难、奋发进取、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新风正气,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如何确保整治不走过场?这位负责人介绍,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党(工)委及市级“七大工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抓好所属地区及所属领域整治活动;各级组织部门及市级“七大工委”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精心谋划,严督实导,确保整治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实落地;各级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方案,周密部署,严格按规定的阶段开展工作,每个阶段结束进入下一阶段之前,必须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具体责任人职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另外,各单位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情况将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考核评议;工作开展期间,市委组织部将会同市级“七大工委”,对各地各单位干部作风整治情况采取查、看、听、访、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督促检查情况将纳入2018年党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至年底结束

据了解,整治活动贯穿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过程并率先启动,从2018年3月开始,至2018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2018年3月至6月为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集中学习、深化认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并将学习贯穿于整治活动全过程,以党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为平台和载体,以“万名党员进党校”为抓手,采取“微党课”“云岭先锋手机App”、板报、宣传栏等有效形式和手段,集中组织广大党员抓好学习。

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着力提高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谋划发展、推动发展的能力,增强群众工作、社会管理、依法办事、舆论引导等方面的本领,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018年7月至9月为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查找问题、深刻剖析。通过个人查、领导点、群众提、组织帮等方式,联系个人学习、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找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查找的问题,分别形成班子和个人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个人整改清单要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班子的整改清单要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党员干部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要由分管领导和支部书记签字认可,班子和班子成员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要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

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个人要签署整改承诺书,承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整改承诺书要分别在支部、单位和服务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018年10月至12月为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逐项整改、完善机制。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对照整改清单,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整改工作要实行“销号制度”,定单位、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逐条逐项整改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紧扣单位和党员干部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作风整治活动成效。整改完成后,班子和党员个人要写出整改报告,党员个人整改情况要向所在党支部报告,班子整改情况报告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李思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