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整改完成8个中央环保督察问题

14.04.2017  10:41

编者按  2016年7月,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昆明市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进行督察。经过梳理,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问题中涉及昆明市需整改落实的有47个(整改落实类45个,关注加强类2个),分为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任务和分年度需要完成的任务,所有任务最迟需要在2020年12月30日前整改完成。

记者昨日从昆明市环保局获悉,截至目前,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问题中,昆明市已完成“云南省‘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已开工建设”“环境保护相关经费逐年下降”等8个问题的整改。

积极整治未批先建问题

云南省“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已开工建设的问题,涉及昆明市的有6个项目。其中,昆明南站出入通道工程、高档数控车床制造数字化车间的研制与应用示范项目、昆明呈贡科技信息产业创新孵化中心、武定至倘甸至寻甸高速公路4个项目已获得环评批复。昆明至广通高速公路项目已上报省环境保护厅审批,中国电信云南公司“桥头堡”信息产业服务基地项目处于可研阶段,尚未委托开展环评工作,尚未开工建设,不属于未经环评审批先开工建设情况。

此外,对违规批准的项目也进行了严格整治,云南常青树化工有限公司在牛栏江流域水源保护核心区内违法建设两个生产线项目的问题中,目前企业已拆除两个违法项目的生产设备,涉及违规批准该项目相关事项已全面完成整改,并已启动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问责程序。

经费预算批复数增长17%

针对环境保护相关经费逐年下降的问题,按照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规定,在编制市本级环境保护预算时,加强市环境保护局、滇池管理局等市级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加大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污染减排支出经费投入。 

2017年度部门预算经费较2016年度预算批复数增长17%,已超出每年10%增长的规定。加强与相关县(市)区及开发区的对接,督促属地加大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污染减排的经费保障力度,确保经费预算按一定比例增长。

此外,针对昆明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结合我市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对2017年部门预算进行调整,积极筹措经费200万元,用于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一票否决制

针对昆明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2013年至2015年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分值占比逐年递减的问题,昆明市重新配定2016年度考核权重不断加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指标权重配比。

具体说来,一板块核心区由2015年的9.2%左右提高到2016年的12%,增幅达30%。二板块由2015年的8.8%左右提高到2016年的14%,增幅达59%。三板块由2015年8.75%左右提高到2016年的15%,增幅达71%。实施“一票否决制”。凡生态建设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此外,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逐年加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考核中权重配比,考督结合,以考促干,以督促干,努力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