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拟新制定节水载体建设管理办法

11.03.2022  10:00

来源: 昆明日报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昆明拟新制定出台《昆明市节水载体建设管理办法》。目前,《昆明市节水载体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昆明共创建节水载体近1200个,在全市范围内树立了节水标杆和典范。根据征求意见稿,申报节水载体应同时具备7个硬性指标,包括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除居民住宅小区外);建立用水节水管理规章制度,统计台账完整规范;设置用水节水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用水节水管理人员;取用水许可审批或供水协议等手续合法有效,按时交纳相关费用;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或器具,用水设施运行良好;重视节水宣传教育,节水氛围浓厚等。

连续12个月月均用水量在30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需提供节水管理机构出具的水量平衡测试合格证。月均用水量在300立方米以下的用水单位需提供辖区节水管理部门出具的用水设施设备运行完好证明。

此外,经认定的节水载体,每5年复查一次。到期未申请复查及复查不达标的单位,将取消其节水载体认定。(昆明日报 记者杨官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