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招商引资考核更突出项目落地投产

10.07.2016  11:59

  日前,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昆明市2016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实绩综合考评办法》(下称《考评办法》)。会议强调,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实绩综合考评要和招商引资任务、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密切挂钩,注重实际到位资金,突出项目落地建设投产,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做实。

  《考评办法》明确,考评对象为昆明市所辖各县(市)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昆明空港经济区、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昆明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昆明市产业招商分局和驻外招商分局。内、外资项目考评起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考评内容包括:基本任务,主要考评各县区资金到位和实际投资情况;效益贡献,主要考评招商引资企业对各县区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税收、就业方面的贡献情况;产业升级,主要考评各县区招商引资企业与市产业规划的主导产业契合度及企业质量情况;项目推进,主要考评各县区招商引资项目的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项目建成投产率情况。根据考评内容,考评指标选取了4项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并根据重要程度设置不同权重分值。

  《考评办法》还明确了内资项目范围、内资资金范围、外资项目及资金范围;明确了考评认定依据,包括基本任务认定依据、效益贡献认定依据、产业升级认定依据和项目推进认定依据;明确了网络申报、现场勘验、台账审查、封闭考核、部门配合等考评程序。

  《考评办法》明确,根据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各项考评指标得分情况,对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县区进行奖励(内资任务数、完成数以亿元人民币为单位,外资任务数、完成数以亿美元为单位)。对招商引资工作不得力或违规情况严肃处理,对内、外资单项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或综合考评得分低于60分的县区,视情况给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或通报批评问责,并按比例扣减主要责任人年度目标考评奖;对内、外资双项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或综合考评得分低于50分的县区,视情况给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或停职检查问责,并按比例扣除领导班子成员年度目标考评奖;连续两年内、外资均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县区,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岗招商或免职问责;连续三年内、外资均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县区,给予主要负责人责令辞职或免职问责;对于在招商引资考评过程中责任单位出现虚报瞒报、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无故拖延、行贿受贿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项目考评认定资格、在年度考评认定总数中按虚报资金的200%扣减、在综合考评得分中视情况扣除5—10分、书面通报、取消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评先评优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昆明日报首席记者贾献培 傅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