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顺利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评估

15.10.2018  16:06

2016年6月,昆明市被国务院食安办确定为第三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协调配合,强化责任,合力推进,举措得力,创建成效明显。今年8月27日至31日,云南省政府食安办受国务院食安办委托,派出评估专家组,对昆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中期绩效评估。9月25日,省政府食安办发文对昆明市创建工作中期评估情况进行了正式反馈:昆明市通过两年多的创建工作,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落实“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部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推进社会共建共享等方面形成不少好的经验做法,有效地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评估结果为:达到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