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质监局召开电梯立法听证会

23.06.2015  15:12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昆明市质监局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于日前组织召开了《昆明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修订)》听证会,就《办法》的修订稿进一步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建议。

听证会邀请了市目督办、市政府法制办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担任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律师以及来自人大、政协、住建、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电梯生产企业、物管协会等相关单位的16位人员组成。与会代表对《办法》听证稿进行认真审查,发表了52条意见建议。

代表们一致认为修订《办法》非常必要、及时,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对加强昆明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电梯安全隐患起到重要作用。代表们建议,在《办法》中确立电梯强制保险制度;鼓励监管部门采用先进技术和手段提高电梯管理水平;删除“电梯未移交的,建设单位为使用单位”的规定;明确电梯使用单位为申请定期检验的责任单位;根据新的特种设备目录对居民自用电梯是否适用《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增加建立安全监督员制度,对做得好的单位应予以表彰奖励;提高电梯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等。听证监察人发表监察意见认为:听证会准备充分、操作规范,举行过程符合的《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的规定。

昆明市质监局将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对《办法》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优质高效完成《办法》修订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