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

03.07.2023  10:09

来源: 昆明日报   

日前,《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举行。《办法》从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监督考核、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定。

根据《办法》规定,海绵城市建设应当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海绵城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开展考核评价,考评结果纳入市级绩效考核体系。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是辖区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推进辖区内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组织实施,并把考评结果纳入本级绩效考核体系。因城市管理、项目建设或者其他原因,确需挖掘、拆除、改动、占用海绵城市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相关主管部门,并承担相关费用。

听证会现场,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以及来自企业、设计单位、学校等行业的听证代表,对《办法》提出意见建议。(记者杨官荣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