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旅发委组织召开昆明市旅游汽车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会

30.03.2016  13:19

昆明市旅发委组织召开昆明市旅游汽车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会

 

针对近期游客投诉旅游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问题增多,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了昆明市旅游汽车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会。昆明市旅游汽车协会和昆明市16家旅游汽车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邀请了省旅发委、省运管局相关领导参加,会上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通报了近半年来比较典型的9起针对旅游车驾驶员的投诉处理情况。

其中,昆明中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因在接待团队过程中降低服务质量标准或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昆明中北旅游汽车公司处一万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昆明市旅发委将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昆明中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出现的服务质量问题纳入2016年旅游汽车公司信誉考核内容。昆明市旅游汽车协会根据《昆明市旅游汽车驾驶人服务质量管理规定》对昆明中北旅游汽车公司云AL2294驾驶员给予一次记12分的处理。

          会上,省旅发委刘总队长、省运管局李副总队长针对“企业是安全和服务质量的主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的管控体系”、“落实主题责任”等做出了明确指示。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张波支队长做工作要求:一是近期旅游车驾驶员服务质量发生问题较多,一定要引起各旅游汽车公司和旅游车驾驶员的高度重视。二是要落实好会议内容,组织好学习传达,提高驾驶员服务质量意识,组织好对驾驶员的安全服务质量的培训。三是要把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到对驾驶员具体的日常管理中,规范管理,明确责任。四是一定要确保实现旅游车“车上乘客零伤亡,服务质量零投诉”的两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