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商局四项措施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

31.12.2015  11:37

        2015年,昆明市工商局立足自身职能,四项措施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维护了快递行业的市场秩序,杜绝物流快递行业不正当竞争和假冒伪劣行为发生。
        一是整治无照经营行为,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加强信用监管。严格按照《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全市系统对不具备快递准入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对擅自变更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事项的快递企业依法予以规范。同时加强快递行业企业的信用监管。按照“双随机”的要求摇号产生抽查企业名单,共有2户从事快递服务的企业被抽查。
        二是加强法律宣传,提高企业规范经营意识。2015年,全市系统对全市物流快递行业共开展了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适时启动约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整改,监督指导寄递行业企业做好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市局带领盘龙、西山约谈了申通、邮政、圆通、顺风等主要的快递企业。并利用日常监管、年检验照、专项整治等方式向广大经营者大力宣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快递行业的自律。
        三是开展网购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查处。随着网购的剧增,网购消费投诉也日渐增多,全市系统加强执法,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开展物流寄递行业危爆物品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抓住每年的“双十一”“双十二”等网购高峰重点时段,校园集中等重点区域对辖区的加强快递市场事中事后监管。
        四是扎实做好消保维权工作,依法打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的行为。全市系统按照法规规定要求及时限,积极受理和处理寄递行业消费纠纷,做到100%受理100%处理,加大行业的维权力度。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快递行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私自开拆、扣留、隐匿、丢件、损坏、延期以及赔偿不及时或不赔偿等行为,及时进行调解和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联合邮政管理部门加强物流、快递行业监管,引导快递企业遵守服务承诺,规范收费标准,提高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