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局加强餐饮业制售中秋月饼监管

20.09.2017  15:52

中秋佳节即将来临,昆明市局通过加强监督巡查,督促企业送检,开展监督抽检等措施,全面加强餐饮业制售中秋月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确保广大市民节令食品安全。截止9月12日,共完成20个批次随机采样任务。

一是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餐饮业制售中秋月饼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对餐饮单位制售中秋月饼的加工环境、场所布局、设施设备以及原材料购进,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环节可控。

二是要求餐饮单位制售的月饼实行品种检验制度,所制售月饼必须送经过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0-2014、GB 2762-2012,国家卫生标准GB7099—2003,云腿月饼地方标准DB 53/003-2015、滇式月饼地方标准DB 53/002-2015的相关检验指标检验合格后才能销售。

三是以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大型宾馆饭店、糕点店为重点单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餐饮业自制中秋月饼的监督抽检,截止9月12日,共完成20个批次随机采样任务。

四是要求各地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加强对餐饮业制售中秋月饼的监督管理,对经抽查检验不合格的,或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查处,保障餐饮消费环节中秋月饼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