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11期】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昆明市实行扶贫攻坚包乡对口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09.12.2014  19:54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昆明市实行扶贫攻坚包乡对口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办通〔2014〕70号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昆明市实行扶贫攻坚包乡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30日

昆明市实行扶贫攻坚包乡对口帮扶工作方案

      为确保实现2017年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根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扶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议精神,以及《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昆办发〔2014〕1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健全对口帮扶、挂钩帮扶、驻村帮扶机制,坚持和完善市级领导“联县挂乡”、发达县(区)对口帮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制度,加快扶贫攻坚进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云南省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东川区、倘甸和轿子山两区、禄劝县、寻甸县(以下简称“两区两县”)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各方面的资源优势,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帮助贫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促进“两区两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在2017年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意见》确定的扶贫攻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目标,安排帮扶单位(企业)到“两区两县”38个乡镇(街道)开展包乡对口帮扶,通过三年的持续投入,完成所包乡镇(街道)自然村100%通公路、50%以上通硬化路,村庄内道路硬化率达80%以上,以及农村五小水利、饮水安全五项工作任务。

      三、基本原则

      ——尊重意愿,因地制宜。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分区域、分类型,因地制宜制定帮扶规划和帮扶计划。宜搬迁则搬迁,宜产业则产业,着力增强贫困群众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脱贫的能力。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扶贫开发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形成全社会共同扶贫的合力。

      ——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识别贫困村、贫困户,深入分析致贫原因,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要求,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村逐户落实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增强精准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统筹兼顾,分步实施。根据参与对口帮扶单位(企业)实际和“两区两县”各乡镇(街道)帮扶需求,分批次安排包乡镇(街道)对口帮扶单位(企业)。第一批安排21个单位和“两区两县”对口帮扶28个乡镇(街道),第二批待另行安排。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帮扶工作规划。对口帮扶单位要深入帮扶乡村,逐户调研,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优势,找准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定位,指导贫困乡村编制完善扶贫发展项目规划,制定年度帮扶计划。针对有条件、有脱贫致富愿望的贫困户,从政策扶持、资金支持、项目带动、技能培训等方面制定贫困户脱贫计划,加快脱贫步伐。

      (二)实行单位对口帮扶制。一板块5个区和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各对口帮扶一个乡镇(街道)。“两区两县”在全面抓好辖区扶贫开发的同时,具体负责辖区内两个乡镇(街道)的五项工作任务。协调动员有条件的中央、省属驻昆企业(金融机构)各对口帮扶一个乡镇(街道)。

      (三)实行领导挂钩负责制。市级四班子主要领导分别联系“两区两县”中的一个县(区),具体挂钩一个乡镇(街道);其他市级领导分别挂钩一个乡镇(街道)。由“两区两县”各安排一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辖区一个乡镇(街道),加强领导和督促协调,确保帮扶工作有序推进。

      (四)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两区两县”对口帮扶工作参照《昆明市“十二五”农村定点挂钩帮带扶贫工作方案》(昆办通〔2010〕26号)确定的牵头协调机制,相关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分别由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牵头,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金融办积极配合,分别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及中央、省属驻昆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对口帮扶的专项协调工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牵头协调,制定对口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不定期召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五)强化政策支持。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依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及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给予相关支持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县(区)和单位(企业)要充分认识包乡对口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对口帮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职干部,确保领导到位、资金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今年内要完成项目规划并启动实施(报市扶贫办备案),确保三年内完成对口帮扶的五项工作任务,不实现帮扶目标不脱钩。

      (二)强化资金管理。“两区两县”要切实加强对口帮扶项目资金的管理,配合对口帮扶单位,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明确资金拨付程序和使用范围,纳入年度审计项目,杜绝跑冒滴漏;要加大对口帮扶项目进度和质量的督促检查和监管力度,加快帮扶项目建设,真正让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受益。

      (三)健全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将扶贫攻坚对口帮扶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点内容,由市扶贫办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在年度考核中提高考核权重,将对口帮扶工作考核成绩作为政策支持、评先创优、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扶贫攻坚对口帮扶工作实行一年一通报、三年一表彰,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直至问责处理。

      附件:1.昆明市扶贫攻坚第一批包乡对口帮扶安排一览表

      2.昆明市扶贫攻坚市级领导联县挂乡一览表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昆明市 发布人: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