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委通报整改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情况

14.03.2016  11:41

     昆明信息港讯  3月14日,中共昆明市委通报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等多个方面。

    据了解,省委第六巡视组于2015年4月22日至7月17日对昆明市进行了巡视,并于8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市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通报全文如下:

    中共昆明市委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失”的整改情况。深刻汲取仇和、张田欣、高劲松和李喜、谢新松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沉痛教训,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制定了《中共昆明市委领导班子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市委领导班子5类30项具体责任、主要负责人11项责任,把主体责任压实抓牢。制定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把主要任务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22项重点工作65项具体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市委常委会8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举办了主体责任培训班,市委书记程连元同志专题辅导。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1+7”制度,形成了责任明晰、考核严格、追究严厉、挂钩督导的制度体系,由市委常委分别带队,组成13个检查考核组,对全市106个党风廉政责任制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实行“一案双查”,对落实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44名责任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2.关于“市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坚持从严执纪,印发了《昆明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将监督责任细化为6类30项;举办了监督责任培训班,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应永生同志专题辅导。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制作警示教育片《沉痛的代价》和《不作为之害》,在全市组织开展330场《准则》和《条例》的宣讲,市委党校开设党风廉政专题教育38讲,教育培训干部5616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约谈13家责任单位、向21家单位发出整改通知;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全年谈话函询267件351人次,对反映失实的369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了市人防办原主任尚建国,富民县政协原主席毕宏,五华区原副区长李映辉,官渡区原副区长、公安分局原局长韩玉彪,晋宁县原副县长张兴华、汤庆云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889.61万元。

    3.关于“基层腐败案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整改情况。制定了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工作办法,加强对基层纪委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督促、指导和支持;建立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分片交叉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全面开展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查办农村“三资”管理、城中村社区违法建设等领域的腐败问题238件、处理299人。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等11个文件,坚决从源头上堵住“三资”管理腐败漏洞。出台了《关于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成了73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深刻汲取韩玉彪案件教训,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纪律作风教育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整肃队伍。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四风’问题时有发生,作风建设亟待加强”的整改情况。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97起,处理12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77人;在全市范围内对5批32起典型案例59名责任人进行了通报。坚持发短文、开短会、讲短话,全市重要会议同比下降5.4%,“”字头公文与去年基本持平。市级领导率先带头深入挂包村、帮扶户,进村入户开展遍访,全市共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301支,下派854名扶贫队员。建立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受理各类群众诉求66648件,办结66608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99.94%。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查找问题535个,处理440个500人,建立完善各类制度规定41个。

    2.关于“市委常委班子作风建设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委常委班子始终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带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执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和“四个服从”的纪律要求,旗帜鲜明地反对和纠正“七个有之”,全市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34件,处分39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拧紧了政治纪律这根弦,提高了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民主集中制,新修订《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坚持常委会集体领导与常委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以工作繁忙、事情紧急为由简化和省略程序,不以个别征求意见、传批文件、领导碰头代替会前酝酿和会上集体研究决定,以程序的正规保证决策的科学。2015年共召开27次市委常委会议,研究111项议题。

    3.关于“少数职能部门对无证生产、违规经营等乱象只罚不管,群众反映强烈”的整改情况。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执行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国土、林业等8个执法领域的823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对61件不合格的要求执法部门限期整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方案》,共出动执法人员961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20818户,查处无照经营案件1502件,取缔无照经营154户。

    4.关于“怠政、庸政、惰政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出台了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问责规定,制定了《关于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对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环境”“庸懒散拖”“审批难、办事难”“滥用职权、办事不公”“怕担风险、怕担责任”等4种“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共问责处理223人。制定了《昆明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加强制度建设,新修订的《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市委常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16项具体内容,全市138家单位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靠集体力量、靠制度约束来扎紧权力“笼子”,保证干部依规用权;组织6个专项检查组,对14个县(市)区、30个市级部门和12个市属投融资公司“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出台了《昆明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促进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

    2.关于“城建规划缺乏可持续性、严肃性,随意调整规划,严重影响昆明城市形象”的整改情况。编制完成《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待国务院批复即可发布执行;出台了《昆明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推动城市建设规划有序进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城乡规划,认真落实《昆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规定》,杜绝随意调整规划,对违反规定的,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予以严肃查处。出台了《市规划局关于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规划和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关于“存在违反机构编制和职数管理规定情况”的整改情况。对市属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含部门管理单位)的职数设置情况、干部配备情况、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2015年全市完成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计划的65.9%,力争在2016年9月底前完成超配领导职数的消化任务。进一步规范园区管委会设置,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未经省级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认可的4个园区管理机构,正在报批完善手续;事关民生安全保障的3个园区管理机构,拟撤销原作为属地政府派出机构的管委会,成立相应事业单位;单独设立的5个管理机构整合撤并,拟在属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挂牌;为阶段性工作开展设立的1个管理机构,待工作完成后撤销。

    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主要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昆明市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配套制度,认真落实《云南省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除领导班子换届外,市委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总数超过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不含非领导职务干部)总数10%以上的,及时向省委组织部报告同意后,再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

    5.关于“公选干部比重偏大,干部队伍结构失衡”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一般不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选拔领导干部,对于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才考虑公开选拔。正在制定《昆明市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切实加大本地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结合2016年县(市)区和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进一步优化全市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充分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形成老中青干部合理配备的梯次结构,充分调动整个干部队伍的积极性。

    6.关于“选人用人风气不正”的整改情况。出台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的实施细则》《关于对带病提拔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的办法》等制度,严格把握《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6类情况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严格常委会票决制度,坚持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没有考察材料、没有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不上常委会,对干部任前公示期间收到的有关问题反映,及时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坚决避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在“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中,清理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问题54个(件),调查处理98人。发挥“12380”举报平台作用,对“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拉票贿选”“跑风漏气、封官许愿”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零容忍”,倒查“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县处级干部37人。

    7.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制定了《昆明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市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办法》,分级分批次对全市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3.8万卷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着重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进行核对。目前,已完成全部2307卷市管干部档案的初审复审和审核登记工作。

     四、其他方面

    1.关于“土地出让金欠缴情况突出,欠缴滞纳金数额巨大;土地闲置较多;违法使用土地问题比较普遍,涉及土地违规违法的情况比较严重”的整改情况。加大土地出让金催缴力度,制定了《昆明市土地出让价款催缴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及预防出让金流失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将土地出让价款催缴及滞纳金的催缴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已追回16宗用地欠缴土地价款9.7亿元。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出台了《昆明市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置工作方案》,截至2015年底,已开工66宗、已收回69宗。加大违法用地清理力度,正在制定《昆明市政府对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昆明市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国土资源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违法违规用地快速反应机制实施办法》,对已形成违法事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关于“土地收储困难,市场供应不足”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土地储备工作“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整理、统一供应、统一管理”的要求,按照年度计划推进土地储备工作。探索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弹性制度,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提供用地;对因城市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项目土地闲置,可按“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原则,协议重新安排建设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土地,竞买保证金可按不低于起始价的20%确定等政策措施。加强与银行、信托、基金、保险等公司的广泛对接,有针对性的提供土地储备项目资料,在还款时限和资金使用上采取更为灵活的、更符合收储工作实际的方式,有效解决土地储备项目的资金缺口。充分利用各类交流平台,提升土地储备项目的宣传、策划和推介工作,推进土地储备项目的顺利供应。

    3.关于“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审计问题整改任务繁重,部门截留土地出让收入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对涉及的249个问题均已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要求、时限、方法、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截止到2015年底已整改问题164个,正在整改41个,限期整改44个,处理相关责任人51人次,盘活批而未用等存量建设用地279公顷,恢复耕地面积491公顷。财政部门已将土地出让收入收缴至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的,严格执行10个工作日划转地方国库,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入库。

    4.关于“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存量大,安全隐患突出;驻昆部队违法建筑不断增加,地方有关部门难以协调”的整改情况。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的政策法规宣传,充分调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及相关部门力量,深入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教育疏导和规劝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单位(个人)对拆临拆违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动员当事人自拆和助拆,尽量减少强拆。目前,纳入2013—2015年内拆除任务的违法建筑已拆除94.2%,2013年4月以来新增的违法建筑已拆除89.7%。进一步加强与驻昆部队的沟通协调,正有序推进涉及9宗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5.关于“市国资委管理和委托管理的国有企业,尤其是投融资平台,企业债务高,财务管理不规范。少数企业层级结构不合理”的整改情况。建立了融资工作依法审批及信息报送机制,对各投融资公司的债务实施动态监控和管理,定期分析研究各公司的债务结构和融资情况。组织监事会重点对投融资公司融资审批执行情况、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监管企业201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企业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6家投融资公司、市属国有企业开展领导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对企业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及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资监管相关制度规定及时整改,不断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监管企业三级及以下子公司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管企业对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数量、规模、运营情况进行清理整顿。目前,各监管企业都成立了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制定并上报了清理整顿报告。

    6.关于“招商引资不计成本,浮夸、弄虚作假”的整改情况。突出“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的招商引资工作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确定,2015年全市招商引资任务为800亿元,同比2014年1011亿元的任务降低了20.87%,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逐步从注重数量向突出质量转变。出台了《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突出产业招商,科学设立产业招商分局,开展长期驻外招商,不再组织大团队、大规模的外出招商活动。在招商引资考评过程中,对责任单位出现虚报、瞒报、假报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采取取消项目考评认定资格、虚报资金200%扣减、按5—10分扣减综合考评得分、取消2年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等处理。

    7.关于“部分县区非法集融资、民间高利借贷金额巨大,经济纠纷隐患复杂,涉及面广,涉及人数众多”的整改情况。成立了昆明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工作的有效开展。妥善处置金座等一批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案件,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和监管整顿,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集资案件,及时调查移送、及时侦查、及时办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充分运用各种手段,摸清非法集资活动运行网络和资金运行、转存情况,严防犯罪嫌疑人转移隐匿资金,对用集资款购置的资产,坚决予以查封、扣押,强力推进案件的侦查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方设置打击非法集资咨询点15个,接受群众咨询1.2万人次,散发宣传品和宣传单1万多册。强化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扎实做好预防工作,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坚决杜绝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8.关于“坚决维护国家和省政府关于产业政策的严肃性,确保政令畅通”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审批权限下放的相关规定,审批权限属国家和省的,不越权违规审批;对市级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严禁新增审批条件和程序环节;审批权限可下放的,一律下放至县(市)区。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铁矿石资源税减按40%征收等措施,落实省政府减税降费政策,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生态补偿环境治理类除外)降低30%,对涉企服务性收费标准降低20%,暂停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对中小微企业和易地搬迁项目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级财政安排2亿元重大项目前期费,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立了重大项目集群规划实施责任制度和定期专项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的重大项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并对规划的整体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评估,确保重大在建和新开工项目顺利推进。

    9.关于“合理控制政府债务”的整改情况。出台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昆明市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政府举债行为、债务资金使用、债务偿还、风险控制、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全面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动过渡性融资实施,对短期限、高成本融资进行置换,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化解了短期偿债压力。积极向省争取存量置换债券额度倾斜,目前一、二、三批置换债券,一、二批新增债券已分配并转贷至市级和县区。建立健全了准备金提取制度,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10.关于“做好换届前准备工作。积极做好2016年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换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换届圆满顺利”的整改情况。下发了《关于成立市县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昆明市市县乡及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逐级下派换届工作指导组,建立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联系制度,全程督促指导。召开了全市换届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换届工作。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下派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对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中共昆明市委反应。联系单位:市委巡视联络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317309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昆明市委

    2016年3月14日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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