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全覆盖

30.06.2023  12:34

来源: 昆明日报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随着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批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式授牌成立,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已达到18个,实现全市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将有效解决法治通达群众、通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昆明建成全覆盖

多层次基层立法联系点系统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加强立法联系点建设,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17次会议研究同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主任会议决定,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昆明城市学院法学院、盘龙区联盟街道小坝社区、宜良县南羊街道黄堡社区、云南弘瑞律师事务所作为今年新设立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加上此次新授牌设立的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2017年以来,全市共设立1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些基层立法联系点已涵盖4个街道办事处、9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2所高校,2个律师事务所以及边境托管区。特别是昆明作为全国唯一一个拥有边境线和边境口岸的省会城市,在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将是今年立法工作的一个突破和亮点。”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郎佳介绍。

目前,昆明市已建成的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符合省会城市功能定位,满足地方立法工作实际需要,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是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全覆盖、多层次的基层立法联系点系统。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立及完善,将极大地推动基层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深度和广度,有效保障立法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使立法工作更加充分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

基层立法联系点

成为基层声音“直通车

晋宁区晋城街道三合村是昆明市打造的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走进三合村,就可以看到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着《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自2017年授牌以来,三合村基层立法联系点就成立了收集组和整理组进行立法建议收集,工作中,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着眼基层,发挥基层村委会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优势,在与居民群众接触中主动宣传立法联系工作,广泛收集民意。 “我们到老百姓家中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就能收集到百姓的心声和诉求,我们也会把这些第一手资料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肩负着人民的重托,晋宁区人大代表张国民也积极深入群众,主动参与到全市的立法工作中。

2017年至今,三合村基层立法点已先后组织31次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求座谈会,上报意见建议261条,其中的83条意见建议已被采纳,如在《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就采纳了通过基层立法点收集到的群众针对居家养老服务、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意见。“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市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过程中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也让昆明的地方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晋宁区晋城街道三合村党总支书记杨有福表示。“参与决策、参与表达、参与监督,基层立法联系点搭建起老百姓懂法知法的‘连心桥’。”晋宁区晋城街道三合村村民丁少娟说。

以实际行动践行

地方立法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五华区翠湖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也是昆明市首批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成立5年多来,已先后就33部法律法规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发动居民群众参与立法意见征集座谈876人次,经归纳整理上报的意见建议达509条。“从起初立法联系点工作只是面对辖区居民,到4个代表工作站加入地方立法工作中,再到驻区单位、74家党建联盟单位都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如今,五华区更是举全区之力支持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我们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渠道更广泛、类型更多样了。” 五华区翠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曾晓银说。

在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中,翠湖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还探索建立服务立法的“专业人才库”,吸纳了14名具有法律、财经、社会等专业基础的人员经常参与到意见征集工作中,并建立“立法意见网上征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收集意见建议。现在,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群众如果错过了线下征集意见会议的时间,也可以通过“立法意见网上征集平台” 提交意见建议,居民只要参与过立法联系工作,都会收到一本“立法直通车护照”,居民在家就能扫描“立法直通车护照”上的二维码提交意见建议。

当下,随着全市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健全完善,地方立法已离民众越来越近,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开门立法、广纳民意,用实际行动践行地方立法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健全完善了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能把最基层的声音,包括我们法律专业人士、基层人大代表的声音汇集起来,充分体现民主科学立法。” 民革云南省委会公职律师普嘉说。

晋宁区三合村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五华区翠湖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可以说是昆明市各基层立法联系点持续发力的一个缩影。昆明市作为云南省的省会城市,也是全国较早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之一。截至目前,昆明市共制定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77件,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3件,单行条例4件。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昆明特点的地方性法规体系。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努力。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全市各具特色的基层立法点已有效辐射带动436个居民小区、310个居民小组、126个村民委员会、427个单位参与到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的活动中。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各立法联系点共开展对《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59件次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38312人次提出了7894条意见建议,1200余条意见建议被采纳。

下一步,市级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将继续夯实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思想和理论基础,不断提升参与立法工作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充分发挥作为连接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直通车”,民意征集的“连心桥”,民主立法“推进器”的功能定位,以“”站点体现出“”担当,切实做到让法规草案“到群众中去”,意见建议“从群众中来”,不断提高征求意见工作的质量,在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记者杜仲莹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