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一年起步 两年筑景 三年成势

23.11.2022  14:50

来源: 昆明发布   

11月18日,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简称《方案》),并要求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方案》全文如下:

昆明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高效推进昆明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昆明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一年起步、两年筑景、三年成势”的思路,统筹生态、美学、人文、经济、生活等要素,系统性谋划推进、高水平规划设计、专业化种植管护,全面改善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塑造“人、城、湖、产”高度和谐统一的城市形态,为云南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贡献昆明力量。

力争通过10年左右时间,持续巩固拓展昆明“城市建设管理排头兵”工作成果,努力建成美丽中国新标杆、样板示范区。近期,先通过实施三年行动,以人口密度高、流量大的地带为重点,着力探索彰显云南特色、昆明特点的城乡绿化美化建设路径和发展模式,努力实现“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建管运营模式基本成熟、产业体系基本构建、标杆引领导向基本形成”,做到“城乡人居环境加快提质、全民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加快提高、绿美昆明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快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绿美城镇

以主城区,其他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国省道沿线、重点旅游景区周边和城郊乡(镇)政府所在地为重点,建设各美其美、山水人城和谐的绿美城市和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绿美乡镇。到2024年,全市建成区绿地率大于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主城区)不低于14平方米,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5%,新建口袋公园300个,新建或改造提升综合公园30个以上,年植树数量不低于前3年平均值,主城区新增绿道600公里以上,其他县(市)区万人拥有绿道长度不少于1公里,实现城市“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建成绿美乡镇42个。

按照“一年有突破、三年展新貌、五年大变样”的思路,编制实施理念最先进、标准最高、质量最好的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打造春意盎然、人景相融、城文一体的公园城市。依照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打造连网成片、特征鲜明、结构完整的绿地空间格局。加快建设绿道网络体系,推行“绿道+”模式,统筹推进各类道路、街区等绿化美化,依山顺水联通城市内部各类公共空间和外围自然山水环境。建全城市公园类型,合理规划建设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等公园体系。加强主城核心区域裸露地、废弃地等绿化美化,鼓励合理利用其建设生态停车场、体育公园、苗木储备基地等。在入城门户、城市广场等主要视觉焦点区域,通过立体花坛、花境、花带等形式,塑造城市特色节点,发挥其作为昆明园林风貌精华、历史文化缩影、社会文明窗口的作用。认真选定并有效应用“市(县)花”、“市(县)树”。在乡(镇)开展公园、绿道建设,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拆违建绿、拆围补绿,推动道路林荫化、沿街建筑立体绿化、庭院绿化美化。

(二)建设绿美社区

以城市(乡镇)主街道小区和单位、新建小区、旅游景点周边小区、改造提升的老旧小区等为重点,按照“后院前置、后绿前移”的思路,建设社区和美、生态恬美的绿美社区。原则上每年绿美社区建设数量不低于各县区社区总数的10%,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加快建设。

开展墙体、屋顶、阳台、围栏等立体绿化美化,通过乔、灌、花、草配置,实现小区常绿、四季有花。挖掘庭院绿化及宅前屋后景观提升潜力,利用空闲地、边角地见缝植绿,并注重社区整体协调、风貌设计,打造有识别度和吸引力的绿美景点。鼓励围院通透式绿化与道路绿地充分融合,推进社区生态空间共享。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积极性,开展丰富多样的社区绿化美化活动。

(三)建设绿美乡村

以城郊村、交通干道沿线村、古村名村、旅游景区周边村,以及省、市、县级产业基地所在村或产业基地所辐射的村为重点,按照“抓点带面、全面推开”的原则,分年度、分梯次、分层级统筹推进全市自然村建设绿树成荫、花果飘香、各具特色的生态宜居绿美乡村。到2024年,至少建成2718个高品质绿美乡村,其中省级绿美村庄48个,市级绿美村庄2670个。

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有效保护古树名木、护村林、风景林等自然植被和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等人文历史遗迹,促进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得益彰、协调发展。统筹推进绿美乡村、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森林乡村等创建工作,充分利用“水旁、路旁、村旁、宅旁”闲置空间,千方百计增加绿地绿量。因地制宜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组织发动农户建设美丽庭院。将乡村绿化美化行动与乡村生态产业发展相结合,积极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生态创意农业和乡村休闲康养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

(四)建设绿美交通

以进出昆明部分主要通道,昆明机场高速、昆明绕城高速、寻甸至沾益高速公路,重要港口(码头),昆明长水机场和部分重要农村公路、重要铁路线路、铁路客运站为重点,按照绿美交通绿地系统和“山水林田湖”、“城镇乡村景”各要素相融合的思路,建设畅通、安全、舒适的绿美交通网络。到2024年,完成昆明机场高速、昆明绕城高速东南段、寻甸至沾益高速公路等绿美高速建设,建设绿美农村公路2900公里、绿美码头2座。

坚持“宜透则透、显山露水、路景交融”的原则,“一路一景”建设绿美高速公路,将条件优越的重要交通路段、节点,建设成为生物多样、季相明显、功能完善的绿美交通廊道。全面推进交通沿线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美化工作,对建设期边坡、取弃土场、临时用地等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对分隔带、路侧绿带、立交区等可绿化区域进行绿化美化,对交通要道两侧及可视范围内第一重面山区域开展增阔提色、生态修复和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最大限度提升公路沿线绿化率。精品旅游路线等要构建四季有景、四季有花、层次分明、错落有致的生态景观,打造“浓缩的明信片”。扎实推进轨道交通站点绿化美化工作。对运营期项目进行补绿提质、加强维护管养,对有条件区域进行绿化美化提升改造。统筹绿美农村公路与绿美乡村建设,打造以自然演替为主的生态农村公路景观。按照“服务区+旅游”融合发展的思路,全面提升服务区的景观性、舒适度,鼓励打造“打卡地”。“一站一景”设计建设绿美铁路站场,“一场一主题”建设绿美机场,打造最美窗口门户。结合水运工程特点,建设绿美港口(码头)。绿美交通项目红线内外要加强沟通对接,突出安全为先、因地制宜,确保绿化景观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五)建设绿美河湖

以纳入全市河(湖)长制实施范围的湖泊、流经城镇重点河流(河段)、城市周边大中小型水库、水利风景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的河湖岸线等为重点,建设生态安全、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绿美河湖。到2024年,建成绿美湖泊2个、绿美河流3条、绿美水库6个,水利风景区绿美提升2个。

因地制宜开展水体自然岸线和环湖原生植被保护及恢复,预留足够的滨水空间,提升河湖沿岸景观及湿地植被景观,打造山水人文有机融合的美丽景观。强化湖泊自然岸线保护,实施湖滨湿地和林草植被建设,推进湖泊生态廊道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沿湖生态廊道加密、加彩、加花等绿化美化工程。以滇池沿岸为重点,系统推进滇池绿道、环湖公路绿化提升、面山植被修复、湿地建设等工程,努力把滇池沿岸打造成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让滇池成为昆明的绿心、绿核、绿肺。加强沿河湿地管护,通过建设柔性岸线、绿色护岸等方式,优化河流生境,提高生境异质性和生态亲和性,提升生态系统结构稳定性。加强城镇周边水库库区林草植被建设,营造水源涵养林,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重要城镇周边水利风景区水文化专题景观建设,打造民生水利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六)建设绿美校园

在高校、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人工造景与自然环境相融合的思路,建设既满足环境育人功能、又满足生态功能的绿美校园,展示高校校园文化气息和精神风貌,优化中学校园学习生活环境,营造小学和幼儿园健康、安全、趣味的绿美环境。到2024年,建成绿美校园60所,其中高校2所、中学20所、小学20所、幼儿园18所。

将校园原有植被、古树名木、水域等纳入校园绿化整体规划,予以积极保护和利用。挖掘立体空间资源,鼓励开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营造多层次、多物种的校园绿色体系,最大限度提升校园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根据学校特色、知名校友、纪念活动等题材,结合当地生长环境和教育教学需求,建设植物专类景点。推进校园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校园自然标识系统,提升科普教育功能。

(七)建设绿美园区

以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为重点,按照园区绿化与城市绿化、园区环境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建设布局合理、色彩丰富、季相鲜明的绿美园区。到2024年,16个园区全面建成绿美园区。

根据园区类型、功能定位和园内企业特点,科学制定园区绿化美化规划,并纳入园区建设规划。开展园区水体绿化,尽量保持原有水体自然生态原貌,减少封闭式人工护坡。推进园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道绿化,打造兼具观赏和生态防护等功能的园区景观通道。鼓励支持企业完善厂区绿化,把工厂绿化纳入厂区工程预算,在厂前区、生产区外围和仓储物流区等区域建设具有固土防尘、隔音降噪等功能的绿化带。开展居住区与单位附属绿化,采取立体绿化形式,实现环境改善、防护隔离、景观文化等功能。开展园区边坡、临时用地绿化,消除裸露地面,打造兼具生态性、景观性、文化性的绿化景观。把工业园区绿化美化建设作为推进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鼓励构建有益身心健康、功能多样、特色鲜明的绿美空间。

(八)建设绿美景区

在全市A级旅游景区分别采取巩固、提升、整治等方式,建设观赏性高、适游性强、生态环境质量好的绿美景区。到2024年,完成全市A级旅游景区100%绿化美化提升。

保持景区内生态系统的原真性,保护景区内物种自然生存环境。对景区内珍稀野生动物的繁殖地、栖息地设立保护隔离区和缓冲区。提倡自然衍生高于人工干预,选用维护成本低、适应性强、对人体无害的植物,促进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价值提升。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创建绿美沉浸式体验场景,塑造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绿美环境,提升游览体验。对景区周边的裸露山体、荒地开展植被修复、绿化美化,整治景区周边不协调建(构)筑物,使景区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对因景区建设或其他旅游活动造成的植被破坏,进行绿化修复或封闭保护。注重景区内各区域间相协调,统筹推进服务中心、人行道、车道、停车场等增绿添美,精选景区特色植物,优化色彩搭配,丰富景观效果,提升景区品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市城乡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城乡绿化美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市发展改革委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编制全市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制定三年行动工程项目清单。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牵头部门负责编制相应领域绿化美化行动方案,明确分年度目标任务,督促推进各项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各自行业系统的绿化美化工作。各县区落实属地责任,抓好城乡绿化美化具体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注重科学规划引领、精心开展设计、分类分步实施、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建营管护,扎实推进绿化美化各项工作,着力推动“绿美+”经济发展壮大。

(二)加大支持力度

将城乡绿化美化纳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管控要求加大土地供应,城市腾退土地优先用于绿化美化。健全立体绿化的审批及评估机制,对建筑墙面及屋顶绿化所形成的绿化面积予以折算,调动立体绿化建设积极性。加大园林绿化设计、苗木培育、施工养护等方面短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多元化的人才保障体系。统筹各方面资金,加大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公共支出部分的保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

(三)严格督促指导

加强对各地区城乡绿化美化行动的常态化督查调研,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对规划、设计、建设决策出现重大偏差或失误的进行问责追责。各地区城乡规划委员会要将城乡绿化美化纳入建设项目重点审查内容。有关部门依据《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负面清单》、《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导则》、《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植树指南》、《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推荐树种名录》,指导各地区统筹编制绿地、绿道系统规划等,确保新建项目所使用植物中乡土植物种类占比不低于50%、数量占比不少于80%。结合“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加强绿美乡村规划设计指导。

(四)强化宣传引导

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两微一端”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城乡绿化美化工作经验、先进典型、特色亮点,及时曝光各类负面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通过“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优秀园丁评选”、“每年回家种棵树”等形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绿化美化行动。鼓励个人、企业捐资,探索认种认养林木、林地和绿地等形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绿化美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