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坚持挺纪在前 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26.09.2016  14:42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马上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真正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是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要坚守责任担当,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责咎,设置层层防线,通过一级一级地阻挡和处理,切断党员干部由“破纪”走向“破法”的道路,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让党员干部讲规矩、敢担当、愿干事、干成事。

  实践“四种形态”,要重点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常、抓细、抓长,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内政治生活有战斗性和锋芒,真正严肃起来。党委书记及其一班人就得眼睛里有“事儿”,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体现在平时,体现在最基础、最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发现干部有问题,感觉要出“”了,就要找他谈谈话、提醒两句,对问题有个明确的态度和要求,问题严重的或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防止小病拖成大病。

  实践“四种形态”,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树立“查处不是目的,教育挽救才是根本”的执纪理念,不能只看执纪审查的数量,以惩治“极极少数”代替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更要注重谈话提醒、函询诫勉了多少党员干部。要把更多精力放到第一种形态上,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轻微违纪行为或苗头性问题,要快速出手处置,及时纠正和处理。发现错误苗头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使管党治党从只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要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使党规党纪的提醒、劝诫、约束作用覆盖全体党员,让党员的思想行为及时得以匡正和校准,最大限度地保证大多数党员干部不越界。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共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632件706人,占问题线索总数的77.3%,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实践“四种形态”,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讲政治、顾大局,从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高度,把“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研究透彻。在执纪审查中,要结合具体个案来分析,把违纪问题放到整个政治大局中、放到干部队伍整体中来考量。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既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认真的查处,又要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科学合理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重处分、职务调整或执纪审查等多种方式,治“病树”、拔“烂树”,保护“森林”,引导大家改正错误,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放下包袱跟党走,积极干事创业。

  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476件次,处分184人,其中,党纪轻处分81人,占处分人数56%,组织处理16人,占处分人数8.7%,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占大多数;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64人,占处分人数44%,逐步成为少数;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9人,占受处分人数的4.9%,成为极极少数。

  昆济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