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和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将行使首批30项省级行政职权

23.09.2022  09:32

来源: 昆明日报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昆明市和中国老挝—磨丁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行使部分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第一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发布。

为加快推进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打破体制、机制和政策壁垒,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赋予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决定委托昆明市人民政府和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经合区管委会”)行使首批30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

其中,委托昆明市人民政府行使内部审批事项2项,分别是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和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委托经合区管委会行使行政许可事项24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项、内部审批事项2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备案、取水许可等。

决定》明确,省直有关部门应自9月20日起30个工作日内,要依法依规签订委托协议,完成委托实施工作。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委托事项业务办理能力,并授权开展网上审批服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评估,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得“一放了之”“放而不管”;强化协同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委托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赋得下、管得住、管得好”。

昆明市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共建磨憨国际口岸城市需要,及时提出事项动态调整建议。昆明市和经合区管委会要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力量到位、政策执行到位,按照“审管联动”的要求,做好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实施、信息共享和属地监管工作,提高审批工作效率,确保“接得住、接得稳、用得好”。西双版纳州和勐腊县要加大支持力度,依法依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权责关系,授权使用行政审批印章。(昆明日报 记者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