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计生委减少四成审批材料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12.04.2018  15:32

为贯彻落实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昆明市卫生计生委对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精简优化,4月5日起,新的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实施后审批材料由原65个减少到39个,减幅为40%;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从原法定40天改为即时办结。

在本轮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中,昆明市卫生计生委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为核心,依法依规多措并举:一是坚持“两不要求”精简材料。即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必需提供的材料原则上不再要求提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材料原则上不要求提交;二是机构间信息共享,避免申请人重复提交。三是深入推进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改革,利用“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医师护士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审核医生、护士注册信息,真正做到“多让数据网上跑,少让群众路上走”;四是取消市本级医疗机构前置审批条件。

为确保新办法落到实处,昆明市卫生计生委全面落实“一号申请,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组织保障。创新监管方式,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对医疗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同时,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群众和企业对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来源: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