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十二五”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

26.02.2016  18:55

  “十二五”时期,昆明市坚持把污染物减排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减排目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减排效益,减排目标圆满完成,昆明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在环保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环境质量排名中,昆明名列第八位,在省会城市排名中,昆明名列第四位。

 

 

  为全面抓好“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工作,昆明市先后印发了《昆明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昆明市各县(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和跟踪问效监督机制。大力抓好重点减排项目推进工作,突出抓好火电、钢铁、水泥、冶炼、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污染减排,加强对已建成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钢铁厂脱硫、水泥厂脱硝以及化工、冶炼行业提标改造等重点减排设施运行监管,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有效降低了结构性耗能和污染。注重抓好机动车污染减排,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气环保标志管理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全市21家机动车安检站全部建设了环保检测线,实现了机动车环检的全覆盖。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项目完成率62%,超过了国家对“十二五”时期完成率50%的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强化监察和监测手段,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严格环保准入制度,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消耗型项目的建设,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注重加强减排监测工作,对重点企业排污行为实施远程监控,利用在线监控手段对污染物排放浓度实时监控,确保全部达到国家相关要求。重视抓好水污染物减排工作,至2015年底,昆明市主城区已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12座,每个县(区)也同步建成投运一座污水处理厂。目前,昆明市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截污治污体系,经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昆明主城12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达到国家规定一级A标准,河道水质得到较大改善。通过“十二五”减排和实施环境治理工程,各污染物平均浓度较“十一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2011年至2015年,昆明市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国家85%的要求。

  文/厉云 巩立刚 吴桂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