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成效显著

24.08.2018  18:07

2018年8月21日,昆明市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绩效评估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认为,2017年以来,昆明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强化领导,高位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创城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党政同责不断强化。 市、县出台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或细则,将食品安全和创城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以政府名义出台创城工作方案,建立制度机制,召开专题会、推进会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市县乡三级政府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和创城工作目标责任书,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权重提升到4.5%,并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食安委及食安办延伸到乡镇(街道)。14个县(市)区设立市场监管局,4个开发(度假)园区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局,加挂食安办牌子,基层监管所覆盖乡镇(街道),聘请了协管员、信息员,监管触角延伸到村(社区)。65个基层监管所完成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达到“八个一”标准。完成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检测(监测)项目建设,基层监管部门设立了食品快检室(站),石林县、寻甸县等地建立食品药品检验所。12个县(市)区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市级3个、县级8个,乡镇检测室86个。提升“互联网+监管”能力。优化了昆明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与追溯平台。引进“源本生鲜”追溯平台对市肉菜流通追溯系统进行升级。盘龙区推行“数字盘龙”监管系统,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出台了食品药品应急手册,妥善应对舆情。

三是监管措施推陈出新。 推行农业生产网格化管理,建立行政监管、安全监测和质量追溯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将全市“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纳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追溯平台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量化分级管理,比例达86%以上。全面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风险量化分级管理比例达96%以上,“明厨亮灶”比例达30%以上。监督抽检年度计划安排食品检验量达4份/千人以上,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达2份/千人以上。出台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的意见,推行登记备案等“五项制度”。出台规范网络订餐的意见,强化平台食品安全责任。建立了集贸市场长效管理制度,试点农贸市场评星定级管理,在农贸市场建立了农残快检室。采取划行归市、引摊入市等形式对食品“三小”进行有效治理,落实登记备案管理措施,已登记备案1.19万余户。重点开展了餐饮业质量安全、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等专项整治。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及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现办案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野生菌等中毒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广泛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科普知识,完成南博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四是共治格局不断巩固。 构建了政府部门、企业主体和社会各界“三位一体”协同联动格局。构建了以市“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为主渠道,集电话、信函、网络、传真、来访“五位一体”的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网络。聘请的食品安全信息员基本覆盖村(居)委会,鼓励支持专家、志愿者队伍、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监督,织密社会监督网络。培育冷冻食品、肉类、酒类、米线、集体供餐等食品行业协会20个,推动行业监督自律。出台创城宣传方案,强化食品安全科普和创城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和创城工作。8月份开展的食品安全“问计于民”民意调查活动全市征集的电子和纸质问卷总数已达60多万份。食品安全诚信管理纳入了“信用昆明”网络平台,定期发布“黑名单”,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五是示范创建成果突出。 盘龙区、嵩明县已成功创建为省级食品安全区(县)。嵩明县、宜良县分别启动了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全市已建成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县)6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个,省级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3个。已支持建成国家级蔬菜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示范区58个,标准化果园、菜园和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68个。遴选9家超市开展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创建。评选“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企业”70家,评选 “昆明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73家,放心粮油进校园252所,进机关62个。部分食品工业加工园区开展现代食品工业基地示范。品牌引领效果明显。全市有效期内“三品一标”食用农产品达287个,食品药品云南名牌达148个、昆明名牌达207个,总数全省第一。昆明雪兰牛奶公司等食品企业获2017年昆明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下一步,昆明各地各部门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三是强化全程监管,提升食品全产业链质量安全水平。四是对标查缺补漏,确保创城各项指标全面达标。五是加大宣传和示范引领,努力营造共治共创良好氛围。六是注重探索创新,为创城验收赢得更多加分。七是强化协调配合,力争高分通过中期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