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农业局关于转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1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的通知

06.10.2014  19:16

昆明市农业局关于转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1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1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昆政办〔2014〕10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通过昆明市财政局内部网络逐级申报,申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
  二、基本支出:1、人员支出按实际编制:局机关和局属6个参公单位以2014年9月份工资数据为依据编制;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人社局批准的2014年工资总额编制。2、公用支出按定额编制,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要认真准确、全面完整地填报机构、编制、人员、车辆等基础数据资料。3、如果涉及到有如: 遗属补助、住房补贴等支出项目的单位,请自行与市财政局农业处和信息处对接协商,重新导入调整后的基础数据后,再自行录入相关支出数据。
  三、项目支出:1、按照2015年部门“一般性专项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的要求,原则上按2014年的预算数为控制数编制,并填报《昆明市市本级2015年项目支出编审表》。2、如果涉及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跨年项目支出”的单位和处室,还要同时分别填报《2015年昆明市市本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安排申请表》和《跨年项目支出预算表》。3、请涉及有“国有资本经营”的局属单位同时填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四、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请遵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昆财绩〔2014〕131号)执行。
  项目分类根据提供的依据类别进行选择,选择“政策性支出”或“市委、市政府确定需要财政配套的支出”分类的必须提供明确规定财政安排资金且在使用时效内的依据作为支撑。确需支出但无明确规定财政安排资金依据的项目视同为一般性专项支出(部门业务支出)。
  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局机关和13个局属单位必须填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根据部门职能、年度工作任务等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范围包括部门基本支出,根据部门职能、年度工作任务等纳入部门支出的“一般性专项支出(部门业务支出)”。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按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1)格式及填报说明(附件1-2)要求填报。
  2、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未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的部门支出项目、市本级专项资金支出项目必须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分类选择“政策性支出”或“市委、市政府确定需要财政配套的支出”分类的项目纳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同时必须提供明确规定财政安排资金且在使用时效内的依据作为支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按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1)格式及填报说明(附件2-2)要求填报。
  五、拟纳入2015年部门采购预算的新增资产配置请遵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昆财绩〔2014〕130号)执行。请有政府采购需求的单位及时填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审批表》,并通过“昆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级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局机关有需要的处室请及时与局办公室对接,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填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审批表》,报批后交由局计划财务处统一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遵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请各单位、各处室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的基础上,结合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昆发〔2014〕7号)、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昆办发〔2014〕19号)、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昆明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办发〔2014〕21号)等文件精神,充分预计2015年的各项支出,确保2015年预算编制的合理规范。
  七、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填报以下6个报表,并于2014年10月13日前将以下准确选择填报的报表经分管局领导审阅后报局计划财务处(电子文档和纸质报表同时报送): 1《昆明市市本级2015年项目支出编审表》、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3《2015年昆明市市本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安排申请表》、4《跨年项目支出预算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及6《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6表机关各处室除处)。
  八、局属各单位务必于2014年10月15日前将一上数据通过昆明市财政局内部网络上报至市农业局。



                  昆明市农业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昆政办﹝2014﹞106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在关于编制201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rar

      2、 昆财绩〔2014〕130号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rar

      3、 昆财绩〔2014〕131号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