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六举措推进绩效管理改革

28.09.2016  16:37

 

      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既注重顶层制度设计,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基本制度,又注重操作办法制定,先后出台了《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实现了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 “三个”制度全覆盖。

      二是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2015年以来,以绩效目标为引领,改革预算编审体系,要求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必须同步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016年市级财政部门对市本级376家预算部门的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批复,实现与部门预算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以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为抓手,将今年市级财政安排的164个项目共计85.94亿元资金实施重点跟踪监控;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和规模,评价范围从项目评价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及政策绩效的评价,财政重点评价资金规模从2011年的12.5亿元增加到2015年161.3亿元。积极创新评价方式,在部门自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对30个市级部门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55个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开展财政重点评价。

      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编制的有效衔接,对绩效评价结果达到“”以上的项目,在编制预算时继续予以安排;绩效评价结果为“”以下的项目,及时进行整改,扣减下一年度同类项目资金预算的10%。根据对2014-2015年的评价结果,在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对于绩效评价结构“”以下的16个项目扣减其预算资金1.44亿元。

      四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从2016年开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首次纳入全市目标管理体系,制定了《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从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运用五个方面对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专项资金及县区转移支付安排的参考因素。

      五是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在建立共性评价指标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和项目的工作特点,对预算部门及各类项目的个性化指标进行梳理归纳,分别建立了教育、科技、城市管理、工业发展等54个专项资金及25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重点反映财政资金在项目和部门履职中的投入、产出和效益。

      六是加强工作宣传培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和工作动态的宣传,《云南昆明市财政局六措施26项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被财政部官方网站登载,《“花钱问效”将挂钩干部任用》在《昆明日报》头版登载;采取专家授课、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2015年至今累计举办各类培训近10期、1000多人次参加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