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42个集体和272名个人受表彰

07.11.2019  09:43

近日,昆明市公安机关成绩突出的42个集体及272名个人分别受到表彰。其中,昆明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汪峰、盘龙公安分局金沙派出所社区中队民警张志明被云南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一等功。

昆明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

收戒收治“昆明模式”的探索者

昆明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成立于1989年12月,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2次,先后获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云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等荣誉称号。自2018年2月职能恢复以来,确立“把握现行政策标准,探索公医、公卫合作模式,全面推进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的公安戒毒工作跨越发展理念,形成科学、综合、高效的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昆明模式”,得到了公安部及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汪峰

破案工作中的“关键先生

汪峰是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参加工作以来,汪峰参与侦办大案要案上千起,依法打处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在工作过程中,成长为一名刑侦骨干,还是案侦工作遇到难题时铺路架桥的“关键先生”。2018年以来,在汪峰和大队民警的努力下,全市命案综合破案率上升了5.62%,全市命案侦破工作历史上首次做到100%破案率,发案数也降到历史最低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汪峰负责、参与侦办了多起涉黑恶专案。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3次,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昆明市劳动模范”等荣誉。

金沙派出所社区中队民警张志明

社区群众的“身边好人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金沙派出所社区中队民警张志明,于2005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评市公安局“十佳民警”、1次获评“优秀社区民警”;2016年被盘龙区委宣传部授予“身边好人”称号;2017年3月被公安部治安局、宣传局授予“情满万家、派出所好民警”荣誉称号;2017年12月荣立个人二等功;2018年4月,被昆明市人民政府授予“特等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金沙社区综治中心成立以来,张志明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牵头青云街道办、金沙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实施“1+2+N”的社区综合治理模式,探索出一条“党政领导、公安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基层平安建设新路径,创新建立“警务雷达、卫星布防、金豆兑换、共建共享”的警务模式,采用社区警务“五一”工作法、矛盾纠纷化解“五解”工作法、服务群众“五帮”工作法,实现了“小事不出院落、大事不出社区”的目标,辖区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持续上升,各类警情逐年下降,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高,用行动和成果展现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昆明日报 记者王子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