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18.05.2020  09:3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云南省打造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要求,以市场主体需求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持续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标准,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提质年”行动,为全力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目标,大力推进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重点指标、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精细化打造昆明政务“七办”服务品牌,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力度,在推进“一网通办”上取得新突破;下力气提升企业群众创业办事便利度,在落实“五减一增”(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增加政策透明度)上取得新突破;不断提高信用管理和综合执法效能,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上取得新突破;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技术的智能场景应用,在政务科技运用上取得新突破;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推进法治保障上取得新突破。

二、  树立全国首创政务“七办”服务品牌

(一)强化“一网四中心”综合服务功能。全面使用省统建政务服务平台,构建五级联通政务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注册、登录、咨询、预约、查询、搜索、申报、支付等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强化技术支撑,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拓展应用、融资服务、专家管理、远程异地评标。发挥投资服务中心帮办代办职能职责,立足于便民利企的实际,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服务”,为来昆投资企业提供高效、快捷、免费的全程代办服务,帮助企业“化繁为简”,把企业跑政府部门变为中心代跑。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二)实现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梳理公布本级本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省、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事项类型、事项编码、权限范围、材料申请、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表单、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网办深度“五级十三同”,同一事项同标准受理、同材料提交、无差别办理。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为民)服务场所面积标准要求,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使用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完善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超市)、投资服务、党群活动服务功能,需设置有咨询导办、综合受理、缴费出证、休息等候、自助查询、投诉受理以及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专区等区域;乡镇(街道)、城市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使用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村(居)委会为民服务站实体大厅使用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按照应进必进原则,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站)设置的综合窗口办理,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80%“一窗通办”。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三)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按照“应上尽上”要求,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100%实施动态管理。落实“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通过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扫描、拍照传输的证明材料、批复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全市其他政务服务事项100%达到三级(在线核验)网办深度。对标上海,提升事项比例,同一事项上海达到“全程网办”深度的,昆明也必须实现同一网办深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全程网办政务服务事项比例达到68%以上。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100%提供“不见面”“刷脸办”和“零跑腿”服务。进一步推动电子证照信息获取、验证,推动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电子证照共享,实现电子证照运用覆盖100%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各级办事窗口100%接入电子证照库。加快归集各类电子证照,2020年行政机关签发的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全覆盖。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四)推动政务服务“就近申办”“全市通办”。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完成所辖全部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系统部署、综合服务窗口设置,实现全市为民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实现线下“就近申办”、线上“全市通办”。积极推动24小时“不打烊”政务自助服务专区向商业中心、金融片区和工业园区等区域延伸,实现“下班能办”“周末能办”“节假能办”,主城五区各不少于3个,其他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各不少于2个。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五)深化政务服务“一次办成”。以“一件事”为标准,创新编制“个性化”办事指南,实现政务服务“差异化、定制化”需求。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上线主题式集成服务事项不少于20个,市级上线主题式集成服务不少于32个。按照“申报表单一次填写”“申报材料一套提交”“批文证照一库共享”“审批进度一网查询”“审批服务一站办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健全平台功能和并联审批、联动办理机制,推进与EMS快递物流系统对接,形成审批服务结果全市统一平台快递送达选择、数据实时推送、状态实时查询、结果实时反馈以及分级结算机制。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六)推广政务服务“掌上通办”。制定昆明市“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指导常态化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达,着力提升我市实名注册率和平均办件率。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七)完善政务服务“马上办好”。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办理时限,实现即来即办、即办即好、立等可取。实现全市“即办件”事项占全部政务服务事项比例达15%以上。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八)推动数据共享减证照。以国家、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省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中心和全省电子证照库为依托,积极推动政务信息数据共享,实现证照减免和业务协同。完成市级首批413项事项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减证照的功能开发建设,并对外公布实施。2020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纸质表单、证照等材料减少60%以上。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九)升级全市政务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出台政务服务“好差评”办法,推动“12345”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与网上政务平台投诉功能模块整合,形成网上投诉受理、分办、反馈、公开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0%以上。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政府办公室等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十)强化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运用。杜绝办件超时,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三、  对标先进,全面提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十一)全面推广开办企业全程网办和流程再造。全面推广开办企业“一窗通”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强化企业开办登记信息向同级相关部门推送共享,压缩企业开办时限,2天办结成为常态。全面推行“企业住所承诺制”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整合平台各业务表单,实现企业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一表填报”,“一个窗口”领取全部材料。推进主题套餐服务,以市场主体便捷高效办好“一件事”为目标,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扩大全市新设企业首次刻制公章免费的覆盖面。加快电子营业执照推广运用,实现“一个部门发照、所有部门流转”。

牵头领导:王    冰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政务服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十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精细化改革,推进“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建设,推进“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各部门共享共用,并为投资主体开放查询渠道。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开展“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开展区域评估,2020年底前在开发(度假)区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实现土地供应不再就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对市场主体进行单独评估。2020年6月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落实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实现工程建设审批“统一申报、并联审批、一网通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不超过9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不超过70个工作日。区分工程建设项目类型规模,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图。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站式中心”改革,将其他行政许可、备案、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以及依法由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者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等事项纳入“一站式中心”并行办理。压减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资格,深化资质审批方式改革,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全面放开外资建筑企业承揽业务范围。2020年底前落实好国家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1/3以上的要求。

牵头领导:高中建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族宗教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市人防办、市城市管理局、市滇池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市防震减灾局、市国安局、市气象局、昆明供电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十三)实施获得用水“490”服务。依托联合审批政务平台,实现规划、城管、交管等部门并联审批,构建各行政审批部门与供水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全过程、全时限监控和预警机制。整合报装、查勘、设计、施工、营业服务等资源,实现一站办理。依托电子证照查验信息平台,逐步实现“0材料”受理获得用水。获得用水压缩为2个环节,无外线工程4个工作日以内,有外线工程9个工作日以内完成接入通水。

牵头领导:赵学农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林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各供水企业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十四)提高用电报装接入效率。落实并联审批制度,实现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占道许可等环节的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落实审批告知承诺制度,同步提交规划许可、掘路施工、绿化搬迁、交通组织等相关申请材料。对10kv以下用户接入项目的普通工程,审批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试点推行“电力预装”服务,客户在开户申请环节“一键式”电力接入。试行10kv用户接入项目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将占掘路行政审批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实现低压用户“用电申请”“现场勘查和装表接电”2个环节8个工作日完成,高压用户压缩为“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3个环节40个工作日完成。探索建立中断供电惩罚机制,制定供电可靠性指标管制计划。

牵头领导:王    冰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昆明供电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十五)推进系统开发建设,力争用气办理“零见面”。加快获得用气信息系统的开发配置,向用户提供“零见面”服务。整合优化用气报装外线施工办理程序,形成燃气接入外线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占用挖掘道路交通影响审批、占用挖掘道路许可等环节的并联审批、同步办理。开展供气延伸服务,为用户提供燃气接入、工程安装、器具配套、报警器安装等一站式服务,优化用户办事体验。实现昆明获得用气“最多3个环节、1件材料、0跑腿”的“310”服务目标,无需建设专用外线的用户全流程通气时间控制在4个工作日内,需建设专用外线管道的控制在12个工作日内。

牵头领导:高中建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政务服务局,市各供气企业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十六)发挥财政基金的撬动作用,提升信贷便利度。加大中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政策性担保、政策性保险等产品推广,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2020年确保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80%以上。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实施好“财园助企贷”等政策,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使用。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落实服务价格相关政策规定,控制贷款综合成本,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项目等贷款,推广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动产担保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动产登记和权利担保平台登记系统,完成与国家、省担保平台对接,实现企业担保一个平台登记,部门按职责实施后台监管。推进“一部手机云企贷”等融资平台建设。进一步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办理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2020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收费问题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十七)注重智能化、人性化创新,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精简办事材料,建立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机制,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时获取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可直接提取的材料或信息不再要求群众提供纸质材料。推出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实现不动产电子证照核发、领取、存储、查验、注销全流程管理,开通不动产登记信息网络化自助查询服务,推行银行网点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服务,实现主城区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税收征缴“一网通办”,全市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主城区二手房屋转移登记申请当日内取证。推动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水、电、气等公用服务信息系统对接,同步过户。推广应用区块链技术,实现营业执照、司法判决等信息共享应用,推动不动产登记“一证办理”“全城通办”。

牵头领导:高中建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税务局、昆明供电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十八)持续创新税收征管,提升纳税服务品质。全面落实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对全行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施增量留抵退税,为制造业创造更宽松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巩固和提升减税降费成效,2020年确保制造业等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负有所降低、其他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推行全方位办税、基础税源管理事项前移、简并事项流程、简易注销即时办结、一般注销套餐指引等服务,推广运用“一部手机办税费”,构建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的新格局,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90%网上办理、纳税基本信息80%共享。持续优化社保、公积金缴费流程,进一步减少缴费时间,纳税时间压缩到100小时以内。优化发票申领管理,实施增值税发票分类管理制度,推广纸质发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模式,缩短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准备时间。加强政策宣传,持续扩大昆明税务服务号宣传效应,持续丰富“微税学堂”课程,及时推送最新税收政策,提高宣传辅导精度和广度。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十九)以提升效率为核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推动口岸降费、规范收费,强化口岸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明确收费标准,落实降费措施,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进一步降低通关整体费用。推广运用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实现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100%。提高出口退(免)税服务效率,不断优化进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便于出口企业及时、足额获取出口退税。实现无纸化出口退税申报覆盖所有地域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良好的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压缩审核办理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提高口岸物流效率,鼓励社会物流平台通关市场化,提升物流信息电子化、智能化水平,高效合理配置物流资源。继续推广进出口“提前申报”,完善容错机制。

牵头领导:王    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等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二十)提高诉讼流程电子化应用程度,优化执行合同。提升智能化水平,推进智慧法院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以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案件归档方式”试点工作,加强电子卷宗深度运用,切实提升用户体验。完善随机自动分案机制,全面落实“随机分案为主,人工分案为辅”的分案机制,建立人工分案负面清单和定期公示制度,全面提升分案工作的自动化水平。完善网上诉讼费用缴纳系统,优化网上诉讼费用缴纳平台,制定网上缴费、退费流程,实现网上缴费、网上退费快捷办理。健全涉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协同推进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将调解、仲裁、公证、诉讼等窗口服务移到网上、连到掌上。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节省司法成本。

牵头领导:周建忠

牵头单位:市法院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二十一)以制度规范进一步净化政府采购环境。待省级深化政府采购体制改革方案印发后,制定出台我市政府采购体制改革落实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程序,将政府采购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采取随机抽查和定向检查采购项目的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政府采购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对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免收投标保证金或者降低缴纳比例。探索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供应商资金压力。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二十二)主动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高效透明的招投标制度。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强化交易平台技术支撑,向通过检测认证的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开放行政监督平台信息共享交换数据接口,增强招投标项目公示信息透明度。拓展“昆金服”应用,多方式推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全面应用。探索建立招投标评估制度,成立评估专家库,开展招投标全过程评估。推动“暗标”招标,破解评标委员会违规“分工”评审问题,促进评标专家客观、公正、独立评审。 

引入交易平台市场化供给和交易场所社会化供给,允许招标人选择符合监督要求的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交易平台开展招标,在监管到位的前提下探索在社会化交易场所开标评标。大力推进招投标行政监督电子化,加快部署行政监督窗口和监督工具,提升行政监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二十三)加强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便利破产财产处置。加强破产审判信息化手段的运用,降低破产程序中的相关成本。建立重整识别、预重整和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等措施,有效简化办理破产流程、提高程序效率。出台破产相关规范性文件,创造性运用法律规则,建立破产审判简化审理机制。充分利用执行查控系统,有执行案件的债务人,利用执行查控系统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减少管理人查询核实财产的时间,加快推进破产案件进程。制定破产管理人考核评价办法,规范管理人的履职要求,完善管理人履职监督体系,确保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以及相关文件规范履职。坚持党委领导、府院联动、各方协调,通过司法裁判、政策机制和服务保障的综合施策,完善“府院联动”机制。畅通破产退出机制,针对破产程序中突出的涉税问题,建立市法院与市税务局联席会议机制,出台破产涉税专项规范。加大市场破产重组工作力度,充分释放破产重组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程序价值。

牵头领导:周建忠

牵头单位:市法院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二十四)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及时高效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严格落实《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社会力量与司法审判共同参与、多元化解证券期货案件矛盾纠纷的新格局,建设多元化解工作平台。落实《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快审案件办理规则(试行)》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标准(试行)》,对中小投资者涉及的金额小、案情简单、纠纷明确的案件进行快速审理,缩短诉讼周期,减少当事人诉累。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健全立体化诉讼渠道,运行网上微法院,积极推进跨域立案。改革审判工作机制,探索证券类案件支持诉讼制度,提高投资者举证能力。积极推行行政裁决制度,明确行政裁决事项,充分发挥行政裁决作用。

牵头领导:周建忠

牵头单位:市法院

责任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二十五)健全市场监管体系。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强对疫苗、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监管,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对风险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提高监管及时性、精确性、有效性,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加大信用监管执法力度,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应用,强力推进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以修订《企业信息公示条例》《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为契机,梳理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受理、审核、公示流程,规范企业列入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实现检查实施清单完善率达100%,监管行为100%覆盖监管事项。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稳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鼓励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在主要行政执法领域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建立“容错”机制,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先行告诫说理,指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改正,一般不予行政处罚。

牵头领导:王    冰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政务服务局等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二十六)推动劳动力市场透明监管。充分利用在线政府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增加、优化就业及社保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强化各部门服务和数据协同,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落实好2020年底前国家职业资格数量再压减一半以上的要求,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出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方案,不断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积极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办理登记备案、年度报告工作,健全“双随机”抽查的监管工作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构建实时沟通交流渠道,及时有效获取企业用工需求,精准推送用工服务信息及惠企政策。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二十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切实做好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审查工作,落实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措施,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相关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强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打击力度,加强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涉外商标、专利侵权案件办案力度,以“南博会”等展会为重点,加强会展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工作,进一步树立昆明市保护知识产权良好国际形象。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推进知识产权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加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建设,开展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业托管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加快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进程,针对地方特色优势产业领域,建立快速申请确权机制,建立快速维权机制,建立协同保护机制,建立信息分析导航服务平台,建设国家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桥头堡”。

牵头领导:王    冰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法院、市科技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二十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昆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施重点领域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税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办法、信用评价和分级标准,实施信用风险预警和分类监管制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建立黑名单退出机制,制定我市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政策流程指引。积极探索在行政审批、行政监管等领域实现公共信用信息评价、联合奖惩、红黑名单等信用协同应用,探索试行信用容缺受理和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拓展社会信用创新应用,推进“信易贷”落地。严肃治理政务失信行为,持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争到2020年底“清零”。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二十九)全力构建一流法治环境。完善立法基层联系点的制度建设,促进公众参与立法,拓宽企业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鼓励企业家参与立法调研、意见征询及绩效评估等工作,提高立法的民主性。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2020年8月底前完成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切实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清单之外一律不再提交其他证明材料,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推进“一照通办”“一证通办”,梳理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事项,以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为依托,实现信息一次采集、部门共享,减少额外证明和重复提交材料。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新模式,规范公证服务收费,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

牵头领导:周建忠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人大法制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三十)营造包容普惠创新环境。重点围绕科技创新、人才流动、市场开放、公共服务、生态环境、道路交通等领域,进一步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

1.  创新创业活跃度。加强创新创业创造载体的建设,为各类创新创业人员提供公益性、开放式、低成本的创新创业空间。

牵头领导:周红斌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2.  人才流动便利度。深入实施“春城计划”人才政策体系,通过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引进培养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牵头领导:刘申寿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3.  市场开放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准入,以文化、医疗、教育等领域为重点,取消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推进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发证程序和审查内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文件中针对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方面对民营、外资企业设置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4.  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提升教育、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养老等方面的国际化水平,深化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名校名师名校长“三名”工程,积极吸引全国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向昆明聚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引入北京、上海、成都等地的优质医疗资源,通过合作办医,提升社办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大力推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养老服务运营模式,打造“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文明办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5.  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十大攻坚战为引领,举全市之力,积极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指标涉及的各项工作,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

牵头领导:刘永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滇池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6.  综合立体交通指数。加快推进昆楚(复线)、武倘寻、昆倘、福宜、三清等7条高速公路建设,确保宜石高速建成通车。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2号线二期、4号线、5号线、6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确保6号线二期、4号线开通运营,地铁运营总里程达139.7公里。加快建设渝昆高铁,启动昆明西客站“站城一体化”项目,抓好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前期工程,推进菊花村综合交通国际枢纽、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改造项目建设。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严格落实道路通行费优惠政策,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

牵头领导:高中建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四、  加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制度供给

(三十一)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培训工作。制定《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全面梳理并固定我市营商环境优秀做法,打响昆明市营商环境特色品牌,促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便利化。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局,以下简称“市营商环境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三十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清单目录管理,依据即将公布的《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云南省其他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云南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梳理公布本级基本目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该放则放、该管则管”的原则,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大力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2020年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开展行政许可监督评估,确保“放得下、管得住、用得好”。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三十三)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全面开展投资审批事项合法性审查,年底前清理取消一批缺乏法定依据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红头文件”。推进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并联审批,积极推进投资审批承诺制改革,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和一般审批事项承诺制审批。开展投资“堵点”疏解治理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政务服务局等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三十四)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2020年下半年在全市全面推行,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牵头领导:王    冰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三十五)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推动降低偏高收费。组织行业协会对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2020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违法违规收取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并限期退返违法违规所得,2020年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抽查检查。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等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三十六)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全面落实《云南省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企业普通注销制度,完善简易注销机制,探索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优化完善“云南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强化企业注销登记信息向同级相关部门推送共享,落实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商务、海关等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支持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快速退出市场,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机制,同步推行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研究可减免的材料。全面公开注销流程、条件时限、材料规范、办事地点等信息,实现申请人对各环节流程及办理进度可查询。2020年探索开通企业跨地区迁移服务专窗。建立重点企业市级层面申诉协调机制,规范省内跨区迁移流程,符合正常迁移条件的,及时办妥相关迁移手续。

牵头领导:王    冰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三十七)积极探索与自贸区昆明片区营商环境制度创新协同。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为突破口,在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事中事后监管、金融制度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自贸区昆明片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提升自贸区昆明片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中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政务服务能力水平,构建“一窗办理、一网通办、一次办成”的审批服务体系。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推进“照后减证”,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对“证照分离”后符合“多证合一”要求的涉企事项,及时梳理、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做到“成熟一批、整合一批”。以产业升级为导向,大力引进现代商贸物流、跨境电商、融资租赁、二手车进出口企业,扩大沿边辐射带动效应,实现开放型经济“产业基础+合作伙伴”共商共建共享。实施民营企业提督培育计划,大力支持“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促进初创型企业扩量提质发展、成长型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领军型企业集团化发展。以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依托海归创业园积极打造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仲裁调解等一站式服务。

牵头领导:王    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自贸区昆明片区,经开区、官渡区,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五、  强化组织保障

(三十八)高位统筹,强化营商环境建设组织保障。加强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专项工作组职能职责,强化对营商环境建设各专项领域的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市级各指标牵头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实际,在本方案正式印发1个月内,研究制定本指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报市营商环境办备案。每季度末月20日前,各指标责任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牵头单位,30日前,牵头单位将本指标工作开展情况报市营商环境办。

牵头领导: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组长

牵头单位:市级各指标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三十九)对标对表,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按照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有关要求,坚持并完善昆明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红黑榜”考评机制。紧盯国际、国内一流标准,将市级“红黑榜”评价重心放在落实国家、省、市改革部署要求上,以办事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出发点,深入查找分析我市各指标在深化改革过程中的短板和不足,同时总结改革经验,发现工作亮点,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昆明高地。强化结果运用,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定期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通报,纳入综合考核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市级“红黑榜”评价连续两期进入“黑榜”的,市级指标牵头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行政主要领导在市政府常务会上检讨;连续三期进入“黑榜”的,市级指标牵头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党组织主要领导在市委常委会上检讨;全年进入“黑榜”的,按照干管权限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组织处理。

牵头领导:张    斌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四十)强化监督督查,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机制。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在营商环境建设相关领域的监督职能。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营商环境建设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主动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形成推动工作落地落实的强大合力。各级目督部门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为本级重点督查事项,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期有序推进。扩大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四个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构建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权力性监督与公众监督相结合、专门性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上下联动、功能互补、系统完整的监督体系。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途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领导:杨正晓

牵头单位: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督查问效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营商环境办等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四十一)多措并举,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各级宣传工作重点。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明确宣传重点,全面营造昆明“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确保企业对涉企政策知晓率达到100%。向社会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情况。树立一批在推动改革中取得新突破,在国家、省营商环境测评中取得领先成绩的先进标杆。

牵头领导:金幼和

牵头单位: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宣传推介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