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修订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

15.09.2017  16:06

为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变化,使地方立法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日前, 经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批准,昆明市修订完善《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的《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将原条文中关于“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的表述修改为“办理生育登记”;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表述统一修改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新修订的《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将在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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