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会展业促进条例》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30.10.2015  11:41

        新华网云南频道10月30日电(石光良)29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昆明市会展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昆明会展业将得到法律保护和扶持。

        据了解,《条例》的制定旨在解决昆明会展业发展缺乏长远规划、品牌会展项目少、会展专业性不强、配套服务水平低等困难和问题。《条例》明确了会展概念、政府有关部门职责,规定了会展业扶持、促进措施及会展行为规范,并规定了会展业相关法律责任。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凤伦介绍,会展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主要组成部分,集商品展示交易、经济技术合作、科学技术交流为一体,对城市产业升级、扩大贸易、拉动需求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昆明是一个可常年举办会展的城市,会展业在全国起步较早,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适时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促进会展业加快发展,具有现实的必要性。

        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孟庆红表示,政府将设立会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会展业发展的扶持,并鼓励会展企业以申请专利、商标注册等方式,对会展名称、标识、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保护和开发利用;鼓励会展企业加入国际会展业组织,取得国际认证;鼓励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培养适应会展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专门人才等。(完)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