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要点

28.02.2015  10:13

201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十分重要。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昆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权,为加快建设法治昆明,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一、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积极促进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结合,适当控制立法数量,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为建设法治昆明提供有力支撑。

1.紧扣昆明改革发展稳定需要,围绕五年立法规划,科学制定2015年度立法计划。

2.按照2015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制定、修订6件地方性法规,其中,制定2件:《昆明市会展业促进条例》和《昆明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条例》;修订4件:《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昆明市燃气管理条例》、《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和《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3.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13件地方性法规,即:《昆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昆明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昆明市内部审计条例》、《昆明市市场违法行为查处条例》、《昆明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昆明市人民调解条例》、《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条例》、《昆明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昆明市职业教育条例》、《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修订)》、《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修订)》、《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轿子雪山保护和管理条例(修订)》。

4.组织进行12件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前期调研,即:《昆明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昆明市政府采购条例》、《昆明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昆明市室内装修管理条例》、《昆明市公路两侧控制区景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昆明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昆明市法律援助条例》、《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昆明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修订)》、《昆明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修订)》。

二、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把维护宪法权威,保障法律有效施行作为重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积极促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民生事业改善的监督检查,积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改革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5.根据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要求和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201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6.听取和审议8件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地方财政决算及2015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的专项工作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的专项工作报告。

7.开展2件执法检查:

(1)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8.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9.紧扣社会民生事业改善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适时开展专题询问。

10.围绕2015年“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专项视察。

11.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进行的执法检查。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的执法检查任务。

12.切实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持主任接待日和阅批重要来信制度,认真抓好信访件的协调、督办。

三、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建设发展大局,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充分论证,健全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制度,全面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依法规范开展人事任免工作,为促进昆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13.根据市委要求和市政府提请,依法审议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全市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14.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有机统一,严格执行对拟任人员任前法律培训、法律考试,与组成人员见面、任职发言、任后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规定,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围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探索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方法途径,不断改进代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为全市改革发展和法治昆明建设凝聚智慧力量。

15.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1—2015年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五年规划》要求,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总结交流十三届人大代表五年工作及人大代表履职先进经验为重点,认真开展代表年度学习培训工作。

16.进一步做好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多形式多渠道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小组和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突出活动特色、增强活动实效,通过《代表之声》及时反映代表意见建议,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献计献策。

17.召开两次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会,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落实和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8.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认真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各种视察、检查、调研;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持证视察。

19.认真做好代表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建议督办交办工作;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及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代表建议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完善建议办理工作回访督办制度,探索建立督办新机制,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提高建议解决率。

20.严格按照《选举法》规定,借鉴本届和外地经验,依法做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并协调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新当选的十四届市人大代表进行第一次人代会前的初任履职学习培训。

五、切实提高人大理论研究和对外宣传工作水平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准确理解人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责使命和地位作用,切实加强理论研究,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积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宣传方法,拓展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实效,努力提高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21.积极探索实践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深化改革工作,推动人大深化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扎实抓好《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立法听证工作的研究》、《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落实工作对策研究》、《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对策研究》、《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强化农业农村工作监督的对策研究》、《昆明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对策研究》、《昆明市发挥侨务工作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作用的对策研究》6个课题的研究工作,积极推动研究成果的实践运用。

22.通过新闻媒体、常委会公报、人大刊物和人大网站,及时向社会、代表公开公布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立法计划、监督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按照《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办法(暂行)》要求,多渠道公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2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广泛宣传常委会依法履职情况和人大代表履职事迹,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改进宣传工作,办好《昆明人大》、《昆明人大信息》,昆明电视台、昆明日报的《人大之窗》专栏专版和昆明人大网站;继续开展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好文章评选及表彰活动。

24.加强调查研究和对外宣传,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切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市域范围内的实践、探索和创新,为法治昆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六、围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紧紧围绕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要求和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抓好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昆明人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筑牢基础。

25.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真正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用心成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6.围绕依法治市主题,切实加强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27.继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加强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大兴敢于担当之风,做到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不断巩固和发展作风建设成果。

28.积极开展制度创新,对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推动人大工作有效开展,积极促进法治昆明建设。

29.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进一步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积极开展与外地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推动昆明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继续巩固和扩大与国外友城议会的交流交往,促进昆明对外开放。

30.认真执行市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努力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