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项举措保障农民工薪酬权益

22.01.2015  16:39

        2014年,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紧紧围绕“民生为本”的工作主线,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查处与预防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全力维护劳 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6903户,涉及劳动者32万人,督促用人单位与1.1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督促364户用人 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936万元,督促69户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共立案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2856件,为3.26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等待遇 3.23亿元,为136名劳动者清退风险抵押金14.8万元,直接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340件。
        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影响,我省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建设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持续上升,特别是“两节”期间是农民工集中 返乡的高峰期,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爆发的敏感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五个方面的具体举措,重点做好“两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 作。一是加强举报投诉案件专查。严格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开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对群体性讨薪突发事件,简化程 序,优先办理,必要时特事特办。二是开展集中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督办。成立四个市级督导组,分别对县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14个拖欠工资案件进行跟踪 督办指导。三是结合昆明市《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全市辖区内在建工程情况进行排查。2014年初,市劳动监察支队在全市开始试点信息化管理系统,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规范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要求,凡在昆的建设工程项目应依托“昆明市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 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对于未按要求管理,造成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列入不良信用单位名单。四是加强事前监管,切实发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用。严格 落实《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昆明市工资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事前监督,严格工资保证金的收缴。2014年9月,云南青峰房地产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发包的云青花园项目,其分包劳务公司农民工多次到省市政府上访堵路,官渡区政府成立了以副区长为首的协调组进行了多次协调,市劳动监察支队协同 官渡区监察大队将预存的80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先行发放给被拖欠的农民工,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成立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情 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 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农民工工资准备金预储情况。通过检查,确保春节前农民工 工资基本无拖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办结、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置、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 广大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