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举办新《食品安全法》宣贯培训会

01.12.2015  19:32
 

近日,昆明市政府食安办举办新《食品安全法》宣贯培训会。全市各县(区)、开发(度假)园区食安委主任、副主任及食安办主任、副主任,市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市食药监局食品相关处室负责人,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市政府食安办工作人员共12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本军同志亲临会场作《新<食品安全法>解读》专题讲座。刘副局长从修订背景、调整范围、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用农产品的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四个“最严”的体现等方面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进行全面阐述,并结合生动的案例、新旧法的对比,对重点法律条款进行了深入解读。参训人员均表示受益匪浅。

会上,市政府食安办副主任、食药监局副局长张云海就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地各部门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学习宣贯《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学习宣贯工作,分级分类开展学习宣贯培训,营造贯彻落实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二是要夯实基础,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强化监管,严查重处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实际行动捍卫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权威,努力推动形成我市食品安全依法治理的新局面,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三是要设置应急值班和投诉举报电话,保持全天24小时畅通,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和举报投诉办理及答复工作。

此次培训,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依法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夯实了基础。

 

来源: 昆明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