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院联合云南三所高校 携手打造5个教育培训基地

29.01.2015  00:20

    在昆明一些大山深处,法庭是“长在腿上”的,因为在这里接触的当事人大多是少数民族,法官们便“发明”了双语审判。环境的可持续利用,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司法在环境保护中担当了“保护者”的角色,也就需要具备专业的审判队伍。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增强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有益探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2014年以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方式,先后与云南大学、云南民族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市委党校等携手打造5个教育培训基地,进一步解决了司法工作后备人才缺乏、理论知识储备不足等长期桎梏法院发展的问题。联合高校培养实务法律人才,联合市委党校增强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双管齐下培育执法领军队伍建设。

     强民族法官队伍促和谐发展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表示,云南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下一步将要把最优秀的人才挑选到最重要的法官岗位上。按照现在法官39%的比例选出最优秀的法官担任最繁重的审判任务,打造一支优秀的团队,形成核心执法队伍。

    而云南是一个少数民族众多的省份,少数民族地区法律工作常常面临着沟通的困难,少数民族在法律诉求中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以昆明为例,辖区内有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4个民族乡,47个少数民族村委会。在这些少数民族地区,大量需要既懂少数民族语言和风俗习惯,又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少数民族法律人才去组成这支核心执法队伍。

    云南民族大学是云南省以培养少数民族专业人才、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研习民族文化、研究民族理论和政策为主的民族高等院校,去年6月18日,昆明中院与云南民族大学正式签署了“少数民族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协议书。该基地的建立不仅开创了昆明司法实务部门与高校合作办学的新模式,是共同培养少数民族法律人才、培训少数民族法官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也逐渐满足了少数民族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

    与此同时,昆明中院先后与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携手打造了以加强知识产权有关研究、运用及保护为目的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教学研究基地”;以加强环境司法创新教学研究、加快多学科交叉融合,实现人才培养质量和审判水平同步提升为目的的“环境司法创新教学研究基地”。

    “公正司法,关键在于人。”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朝峰说,这些基地的成立,让法学专业技能偏“”的硕士研究生提前到昆明中院开展实例教学培训,实现了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能力、审判水平同步提升。

     助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环节,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昆明中院携手昆明市党校共同成立了以提高昆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执法水平为目的的“行政司法教学与研究基地”。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要求: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而依法行政则要求事关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昆明市依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应运而生。

    “可以预期,其必将更为有效地推动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并以此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昆明中院郑平副院长乐观地说。

    昆明中院行政庭庭长邓杰表示,“民告官”案件的立案、审理与执行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法治环境的“晴雨表”,它不仅关系到公民的法制意识和权利保障,同时还体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现场教学基地建立后,将以增强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执法队伍建设。今年开始,昆明行政首长出庭情况将得以规范,估计将从以前的10%达到30%以上。

    去年12月15日,“昆明市依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挂牌成立后又一次现场教学中,昆明市委党校第十九期中青班的89名学员到昆明中院旁听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多名学员说:“现场直观的庭审感受让自己感受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也将对今后的执法工作起到长期警示作用。

    依托社会资源,实现法院与社会,与优质教学科研机构的携手共进、合作共赢,是昆明中院打造“五个基地”的初衷。这种模式不仅极大推动昆明中院自身的发展,更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提供鲜活的“昆明实践”。(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

     盘龙检察院四获“全国示范窗口”称号

    “群众有矛盾,我们帮化解,而且要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方法去化解。”这是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虹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盘龙检察院一楼服务大厅,检察干警面带微笑的问询和亲切的服务,让每一个办事的群众看到了检察院的“阳光”,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这也是干警们力求“让每一个群众满意”的工作剪影。2004年至2011年,盘龙检察院连续三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称号。去年,在又一次三年一轮的评选中,盘龙检察院再次获得了该项荣誉。

     监督立案 为群众点燃希望

    “有信必办,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有难必帮”是盘龙检察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一直坚持的工作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盘龙检察院不断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接待水平,妥善化解各种矛盾。

    “我们基本都是外地人,原本对法律维权没报什么希望,是检察院让我们看到了希望,让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公正的。”董某说。

    欧某与昆明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约定昆明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将一训练基地综合楼的劳务承包给欧某。随后,欧某雇用董某等15名工人,并雇陈某负责带队施工。由于欧某和陈某在结算劳务费上意见不一致,导致董某等15名工人未拿到劳务费。2013年7月,董某等15人到法院起诉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欧某、陈某,要求三名被告支付劳务费,而人民法院以陈某不是适合的被告为由不予立案,也未向董某等15人送达不予立案裁定书。

    随后,董某等15人向盘龙检察院申请监督。盘龙检察院审查认为,申请人董某等15人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并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尽快解决申请人的立案问题。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对该劳务纠纷予以立案。

    2012年到2013年,该检察院曾多次主动出击,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这些规范文明接待群众,化解矛盾的事例均得到了信访群众和上级领导的好评。

     信访接待 为群众排忧解难

    盘龙检察院认为,信访接待就是一项“救火”的工作,哪里需要,检察官干警就要到哪里。由于信访窗口的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大多都是经过各级机关或各级司法机关处理仍不满意的,这也决定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

    去年,盘龙检察院共接受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129件次,其中检察长接待45次,均依法办理和答复。

    据统计,近三年来的信访工作看,交办案件的数量比往年呈上升趋势,均属于业务部门处理后未能息诉,时间紧、难度大,比较棘手。而从信访或是上访的人员来看,由于其动机、目的不同,以及本人性格差异,其行为言语也有较大差别,有的信访人态度平和,而更多的是比较急躁,情绪容易激动。

    针对这些特点,盘龙检察院在加大处理力度的同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保证了检察长接待日批办案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接待值班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难的问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理方案;妥善处理初信、初访,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与区委、政府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建立灵敏的预警机制,确保来信、来访工作的有效开展。

    “信访接待大厅是我们联系群众的第一道窗口,在这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上,就要求我们要理性的看待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对群众高度负责,切实履行检察职责。”盘龙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说,做好信访人员的息诉罢访工作不仅仅是在办理案件中化解矛盾,在生活上给予信访人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也是检察机关、检察干警关注民生,把控告申诉工作与化解矛盾、执法为民有机地结合起来的工作机制和职责要求,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

    连续四次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这一荣誉,对盘龙检察院来说,是肯定、是鞭策、更是激励。为了保持荣誉,盘龙检察院今后将继续保持以规范、进取、高效的工作作风,努力把“信访窗口”打造成“阳光窗口”,切实体现“公正、程序、证据、效率”的执法理念。(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 通讯员郎方)

编辑:沈莹责任编辑:徐婷 1 2 下一页 尾页
首付
首付  首付【表情】【表情】万买地铁三室准现Zhifang.com
去年云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1%
云南省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持续保持优良,云南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全年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Zhifang.com
云南高铁旅游城市联盟成立
楚雄、大理、红河、昆明、丽江、曲靖、文山、玉溪8个Zhi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