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院经10年努力跨国追回250万元违约金

22.12.2016  11:04
双方签署还款协议 供图

  近日,中国公民付衍民得知,缅甸某机构已将拖欠他的250万元违约金,打到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履行合同纠纷案的还款义务。为了这一天,中院执行局的法官坚持了10年,而60多岁的付衍民更是在这漫长的等待中曾几度绝望。

  打赢官司

  被告方在国外 判决无人理睬

  10多年前,付衍民来到与缅甸接壤的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做生意,与缅甸某机构签订合作合同。但签约后,该机构一直未按合同履行义务。付衍民多次找对方维权未果,鉴于合同有约定称“合同的履行受中国法律保护”,付衍民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2005年12月,法院受理了该起违约案。2006年11月17日,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方缅甸某机构向付衍民赔偿违约金1755640.40元人民币及利息。

  官司打赢了,但被告方并不在中国境内,执行困难。开始几年,付衍民拿着判决书找到对方,要求按判决赔偿,没想到该机构人事变动频繁,判决竟然无人理睬。

  终得善果

  签署还款协议 筹款支付

  为维护付衍民的合法利益,昆明市中院的执行法官开始了漫长的坚持。经不懈努力,法官在一次调查取证中发现,被告方在中国境内某公司持有股份。于是,执行局迅速查封冻结缅甸某机构在中国境内所持股权。但被告对股权的查封无动于衷,并未与法院联系。

  10多年间,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换了好几拨,但执行法官每年都会来到境内的这家公司所在地续封当年查封的股权。直到2016年的一天,缅甸某机构代表突然联系法官,愿意就该案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

  接到电话,负责该案的郑云、任杨昆两位法官立即通知付衍民,并按约定赶到云南德宏州盈江县,与缅甸某机构代表进行商谈,双方约定10月份见面签署还款协议。

  10月24日,两位法官再次从昆明赶到德宏州芒市,会同付衍民马不停蹄直接乘车赶赴盈江县。次日一早,3人与缅甸某机构代表、翻译见了面。

  经协商,双方很快就具体还款数额、方式及时间达成一致,并现场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记者周婷婷 通讯员刘红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