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层层签订“军令状” 6项举措坚决治临违建筑

25.03.2016  10:59

全市临违建筑综合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日前,昆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此次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昨日(24日),从昆明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此次整治工作将重拳出击,采取6项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切实维护城乡建设秩序。

举措

1昆明市领导挂帅督导

为持续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昆明市委、市政府已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为指挥长的昆明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同时,建立了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包保督导责任制,成立由常务副指挥长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应永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刚,副指挥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宇,副市长孟庆红、王春燕、吴涛挂帅的6个督导组,由指挥部副指挥长及各成员单位对全市实行分片包保,督导检查;市级各成员单位对应分管副指挥长包保督导责任辖区,负责各辖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包保督导的具体事务,及时掌握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按照全市统筹、属地化管理、辖区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层层签订军令状,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责任人和具体工作目标,实行“包保督导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信息共享 多部门联动查处

昆明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除了市委、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各县(市)区及开发(度假)园区政府主要领导外,还包含了宣传、纪检监察、财政、城管、公安、规划、住建、国土、环保、食药监等部门。

整治工作将实行高位统筹、源头监管、部门协同、信息互通、行政执法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联勤联动、市区两级信息共享机制。将及时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提供城乡规划用地、施工、环保、食品药品、消防许可、房屋出租等信息;对于利用违法建(构)筑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安、规划、住建、食品药品、环保、消防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许可证照及验收手续;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建设的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也将在验证、调阅材料以及停电、停水方面积极配合。

3“3类监督员”巡查上报

在此次整治工作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将建立监督员机制,乡镇(街道)在每个社区(村委会)设立至少1名违法建设监督员,与数字城管监督员共同履行违法建设监督职责,同时,充分发挥公安部门流动人口协管员作用,使其参与到违法建设的巡查工作中。

违法建设监督员、数字城管监督员、流动人口协管员每天对负责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各自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零申报”制度。数字城管中心接到报告后,按属地原则将任务分派到责任单位,并通报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治拆除。

4基层干部率先公开承诺

各乡镇(街道)将逐村逐户测量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面积、农村产业用地和地上建筑物面积,并进行公示。此外,社区(村委会)干部将率先做到“两公开、一承诺”,即公开社区(村委会)干部的宅基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公开社区(村委会)干部承租集体用地面积及地上建筑物面积;承诺不进行违法建设,现有违法建设坚决按上级组织要求进行整治拆除。

5卫星图斑实时掌控

在此次整治工作中,除了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负责制之外,还将采用卫星图斑,依照基础数据每月进行对比,实时掌握存量、增量情况,之后依法依规快速查处,采取坚决果断的整治措施,依法遵规履程及时有效拆除违法建设。

6瞒报漏报将严肃处理

市级城管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的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检查、验收等工作。加强与各辖区的工作对接和执法联动,深入一线对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核查,有效解决辖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大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整治工作的巡查、督查、指导力度,特别是对漏报、瞒报、弄虚作假等现象进行监督。

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清单组织人员分批次、分阶段进行督查、检查,重点对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情况进行通报,提出限时整改要求,对逾期不整改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进度

各县区摸底调查违法建设

目前,昆明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指挥部正在制定整治工作细化方案。

据了解到,《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区都已参照市级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各区的《全面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已进入摸底调查阶段。按照市级方案要求,主城五区、三个开发(度假)园区、空港经济区和晋宁县将于4月底以前,对辖区内的物流园、仓库、厂房等租地建盖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摸底调查;5月底前对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道路两侧违法建设进行摸底调查;6月底前进行查缺补漏,并分别建立违法建设整治清单,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政府、管委会公章后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在摸底调查期间,各区就将结合实际情况边调查边开展拆除工作。

其他10个县(市)区、管委会从3月底起,组织开展违法建设巡查工作,主要对县城、管委会所在地、乡镇(街道)聚集区进行巡查,重点对物流园、仓库、厂房等租地建盖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摸底调查,发现的违法建设经梳理、统计、造册后报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并上报整治拆除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

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指挥部将各县(市)区、管委会违法建设明细表列入目标考核进行监督管理,每月组织人员现场进行督查、检查,并从7月开始,对各县(市)区、管委会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