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就业人员女性占44%

04.08.2016  12:39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昆明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据了解,目前,全市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44%左右。

检查组实地了解黄土坡社区和大观街道办事处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及平安家庭示范社区建设情况。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志工介绍,全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妇女的政治权利。目前,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33.87%、31.26%、28.54%,参政议政状况明显改善,女党员和副县级以上女干部比例分别达30.49%和20.39%,女性进村“两委”的比例稳步提高。女性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比例达32.6%,大批中青年女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全市建立了职业培训网络,培训女性劳动者约75万人。着重维护女性劳动者就业权,妇女新增就业约30万人,转移农村女性劳动者40万人。全市268.27万女职工参加五险,216.2万女性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年来,全市城镇各类企业与女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昆明有力打击“恶意欠薪”等侵犯女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违法行为,为12万女职工追发工资9.53亿元,为约1万名女职工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实施免费婚检、“两癌”筛查、建立46个“母爱10平方”示范点。目前,全市各县区妇联均成立妇调委,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维权岗),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平台。5年来市妇联信访法律援助联络中心共接待来电、来信、来访咨询14889件次,办结率达99.5%以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子贞提出,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皆知,保持对严厉打击“黄、拐、毒”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全方位、全覆盖、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实习生胡永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