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法庭当改革“试验田”

03.11.2015  11:11

  中新云南新闻网11月2日电(王艳龙)昆明市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现场会2日在安宁市法院举行。会议透露,把法庭作为改革的“试验田”,通过改革法庭工作体制机制,破除人民法庭职能不清、权责不明、保障不力等问题,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司法、为民司法的桥梁,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目前,昆明全市实际办公的人民法庭共38个,一类人民法庭25个,二、三类人民法庭13个。全市人民法庭每年审理案件大约占基层法院每年审理案件的四分之一,1至9月,全市人民法庭收结案数量分别占基层法院收结案总数的22.57%和22.85%。

  全省首批开展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23家人民法庭中,昆明有6家。自启动试点工作以来,昆明中院和6家试点人民法庭所属的基层法院积极贯彻中央、省委和省高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强化职业保障,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昆明中院院长罗朝峰表示,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健全院、庭长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合理定位审判委员会职能,加强审判委员会专业化建设;完善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审判流程管理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加强“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建立法官执法办案档案,落实法官惩戒制度。

  全力推进人民法庭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市法院要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突出法官办案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以审判团队为保障,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罗朝峰强调,推进司法改革要从人民法庭改起,把法庭作为改革的“试验田”,通过改革法庭工作体制机制,破除人民法庭职能不清、权责不明、保障不力等问题,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昆明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和火车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