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

26.09.2018  09:55

近期,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昆明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我市将在市政府各部门设立行政审批处,在县(市)区组建行政审批局,推进行政许可权向一个部门集中,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加快构建“集中高效审批、分类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基层政府治理架构,加大建设简约、便民、阳光、高效的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力度。

9县区先行组建行政审批局

此次改革,我市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先易后难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积累改革经验,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

按照《实施意见》,我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需运用好“放管服”改革取得的成果,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认真梳理,摸清本地区各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责、审批事项和关联的服务事项,提供详实、准确、规范的审批依据,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职能职责调整奠定坚实基础。

在市政府各部门设立行政审批处,实现部门行政许可权向一个处室集中;先期在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区,后期在全市所有县(市)区组建行政审批局。先期建设的9个行政审批局和各行政主管部门将协同做好集中的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工作,签订事项划转备忘录,明确细化权责边界,划转前后要做到无缝对接。集中的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后,行政主管部门不再行使有关行政许可权,行政审批局要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其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学习借鉴先行试点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组建行政审批局。

高标准建设审批服务大厅

实施意见》要求,市、县两级要结合实际,高标准设计、高起点建设审批服务大厅,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提供统一集中的办事平台和服务窗口,切实解决好分散审批服务问题,真正实现集中统一入驻。同时,要高标准建设审批服务信息网络和信息交换机房,实现网络互联互通。统一配备所需办公设备,配套推进公开栏、告示牌、咨询引导、信息公开、自助设备等服务功能,优化窗口设置,做到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环境舒适、和谐有序。制定完善审批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规范审批服务程序,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内部监管,提升服务形象。

结合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梳理规范并公布各级政府入驻本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县级政府部门所有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和水、电、气供应等公用事业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接受政务服务平台监督,不得在外受理。除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外,对集中进驻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充分授权给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切实解决好审批服务大厅的“收发室”和“中转站”问题,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

谁审批谁负责  谁主管谁监管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原则上将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以及需要通过招投标拍卖、需要有关部门联合会审等职责统一划转至行政审批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详实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和标准,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监督审批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新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下级行政主管部门先承接,规范后再划转到行政审批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探索委托远程勘查、建立专家库购买勘查服务等方式,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和现场踏勘服务平台建设。

同时,要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推进以部门为中心向以行政相对人为中心的审批流程转变。进一步完善审批事项清单,规范审批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明确审批法律依据、办事条件、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申请材料等,以行政许可标准化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全面公开审批事项、流程和环节,按照承诺时限办结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企业和群众在审批及监管部门之间耗费的时间成本,避免因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协调不畅给行政相对人造成不便,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便利化水平。

互联网+”构建行政审批大数据库

按照《实施意见》,各县(市)区要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平台互联互通,建成上下贯通、功能完善、数据共享、运行高效的审批服务体系,使改革地区行政审批局与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接件信息、审批信息和监管信息上实现资源共享、数据联通。加强行政审批有关信息的搜集、储存、管理、分析,逐步构建市县乡统一的行政审批大数据库,建立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通部门间、层级间信息壁垒,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信息共享共用、证明材料后台核验,确保政务服务一网办通。

同时,将建立完善网上审批大厅,实行审批事项在线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预受理,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利用新媒体交互技术,让信息和数据多跑路,企业和群众少跑腿,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探索手机客户端线上咨询、预约等功能,有序疏导、分流办事人员,加强事前服务与指导,提高审批事项通过率。推行网上服务与实体服务相结合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新模式,方便申请人办理审批事项。

完善中介超市  整治“红顶”中介

实施意见》要求,要完善中介超市建设,打破部门垄断和地区垄断,大力整治“红顶”中介,实现中介组织与行业主管部门彻底脱钩,解决好中介服务耗时长、收费乱、市场竞争不充分等突出问题。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收费清单,推行限时服务并向社会公布。建立中介服务目录库和中介组织进场服务、评价退出机制,规范中介服务管理,提升中介服务水平。

在此次改革中,我市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将办事咨询、前台受理、信息录入、资料扫描、业务指导等行政审批的辅助性工作交由第三方机构或购买服务人员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免费的“全过程、专业化、零障碍、高效率”的全流程帮办服务。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逐步下放到乡镇、社区,做好基层办事的服务工作,解决群众来回跑路的问题。

在内部监督方面,将进一步落实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建立监管日志备案制。制定完善行政审批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办法,强化社会监督,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行审批档案电子化管理,建立方便快捷透明的查询系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