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使人工增雨防雹常态化
日前,记者从昆明市政府获悉,《昆明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办法》,昆明市政府将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给予更大支持,包括设置常态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将部分人工影响天气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解决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建设等。这不仅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管理、合理开发空中云水资源更加规范,还使昆明人工增雨防雹常态化。
人工影响天气是指为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以云物理学为基础,在适当条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在大气中播撒各种催化剂,对局部大气的物理、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雾、防霜等防灾减灾目的的科技活动。
《办法》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作业机构建设;昆明市重要供水水源区应当设置常态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实施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保障工农业发展及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按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开展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属于公益性事业,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在完成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确定的公益性任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依法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专项服务;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会同同级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作业点布局规划,经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后,报省气象主管机构批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的勘测、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建设用地属于公益性事业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解决。
昆明为缺水的城市,特别是2009年以来,遭遇连续干旱,导致城乡主要供水水库蓄水严重不足,城乡生产、生活用水形势严峻。自2011年以来,昆明市通过实施重点水库常态化人工增雨,云龙水库、松华坝水库、清水海水库三大水库净增蓄水由2011年的1542万立方米增加到2014年的9173万立方米,合计超过2亿立方米,人工增雨每立方米净增蓄水成本由2011年的0.5元降至2014年的0.06元。
目前,昆明市共建成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点111个,其中人工增雨作业点51个(包含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点36个),人工防雹作业点60个。每年2月至5月,在森林火灾易发区开展以增加空气湿度、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改善土壤墒情等为主的人工增雨作业;5月至10月,在云龙、松华坝、清水海、柴河、大河、车木河等水库径流区,开展以增加库塘蓄水为主的人工增雨作业;在石林、寻甸、禄劝、盘龙、宜良、富民6个县区,开展以保护烤烟为主的人工防雹作业,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冰雹灾害造成的损失。
“如今,昆明已经在水库流域及水库上风向全覆盖人工增雨点,全流域若干个人工增雨专业队全天候值班,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开展人工增雨。”市气象局负责人介绍,为了遏制或减轻冰雹灾害,气象局还开展人工防雹,对局部地区上空可能产生冰雹的云层人为播撒催化剂,破坏冰雹云内部结构,使云中的冰雹胚胎不能发展成冰雹,或使小冰粒在变成大冰粒之前提前降落逐步溶化成液态水落入地面,从而预防和减轻冰雹灾害损失。(昆明日报 记者杨雪煌 通讯员刘国萍 孟庆凯 方夏馨)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