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实施“多规合一”打破城市管理条块分割

08.08.2015  10:12

  日前,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昆明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明年9月“多规合一”将成果全面投入实施应用和日常管理维护。“多规合一的实施,将实现同一城市空间实体的多专业规划协调统一,逐步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和局限,有利于长远的城市规划,打造公开透明平台,多部门共绘生态蓝图。”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法定规划机构负责人赵力表示。

  分头管理削弱规划的一致性

  赵力介绍,多年来,城市建设中政府审批各领域规划存在着种类过多、审批依据相互矛盾、审批和监管效率低下、内容交叉重复、缺乏衔接协调甚至存在相互矛盾冲突等问题。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三规”之间的法律依据、规划期限、分类标准等均不尽相同。由于编制要求不一,标准缺乏衔接,甚至在同一平面上,规划、国土基准点都不同。空间管控不一,造成土地利用布局差异显著,最终导致规划空间管控能力降低,大量建设用地指标不能直接使用,不利于存量用地盘活,而且由于保护缺乏统筹,影响生态安全,不利于生态用地保护。

  此外,各个规划涉及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多个部门分头管理,出现管理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规划的严肃性、一致性。同时,投资建设信息不透明,信息共享不足,也大大降低了行政效率,甚至会出现权力寻租空间。

  昆明推动实施“多规合一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2013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城市规划要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并要求积极推进市、县规划体制改革,探索能够实现“多规合一”的方式方法,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并以这个为基础,把一张蓝图干到底。

  去年,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和住建部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全国28个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今年4月,云南省政府下发《关于科学开展“四规合一” 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推进“多规合一”的工作。

  在这些工作要求中,国家的试点城市包括云南大理市,云南省的试点是石林县,实际上并没有要求昆明迅速启动这一方案的实施。但是,规划“打架”的弊端凸显,已严重制约昆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昆明市不等不靠不拖,也采取积极措施,由市规划局统筹,与各职能部门共同合作反复讨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这样,在未来国家对昆明进行空间管制时,昆明的主动配合,将有利于昆明城市环境的保护和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

  “多规合一”不是重新编制新规划

  赵力表示,“多规合一”是一个规划协调工作,而非一种“规划”,其出发点是消除多种规划的矛盾和差异,其本质是以法定规划为主体,将各个部门的专业规划完全统一起来,通过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一张图”、建立统一的规划信息管理“一个平台”、建立多部门参与规划的“一个协调机制”,实现“一个城市一个空间、一个空间一个规划”。因此,在工作过程中,“多规合一”不是重新编制新的规划;在管理上,“多规合一”不会取代任何一个法定规划。

  结合广州、厦门等地已实施“多规合一”取得的实践成果及经验来看,将有助于昆明推动规划体制和规划工作改革创新,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长时间内落实统筹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从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优化空间开发模式。

  “多规合一”的探索,有利于昆明制定一个综合性的指导性城市规划,统领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以及人口和环境规划等内容,使城市建设管理更加有序。

  空间规划“一张图”全覆盖,实现信息的共享,意味着流程的透明公开。这将打破各部门规划过滥又各自为政的现象,有助于避免城市规划的盲目与混乱。而各审批部门都在一个统一透明的平台上,实现高效便捷审批,实现阳光运行,从而加快审批步伐,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项目落地,有利于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使规划真正成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和龙头。

  “多规合一”工作不仅是规划的协调统一,更是城市管理流程、管理体系的再造。平台的建立,使过去的“被动审批”转变为“主动推送”,让民众在接受服务的同时,感受主人翁的角色。

  通过“多规合一”的实施,将实现各项空间规划的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地守住生态红线,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守住生态底线,实现更好地生态保护。

编辑:赵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