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大气污染管理监督机构经费不足

17.09.2015  16:30

省审计厅于2014年6月至8月,对昆明地区2013年大气污染减排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该项审计结果近日对外发布,从结果来看,昆明市政府历来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家和省级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政策得到积极贯彻落实。

环保与交警部门协调配合不够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制度建设不完善:昆明市因排污权有偿使用金收费未经省级立项,与之相配套的资金管理办法尚未制定,致使交易无法进行;昆明市还未针对治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工作,出台具体的办法和措施。

同时,全市大气污染源管理环节相对薄弱。主要是全市大气污染源清单内容不全,主城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项目涉及房屋拆迁工地的监管薄弱;环保与交警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给部分车辆不进行环保定期检验提供了机会。

审计结果还提出,昆明市大气污染管理监督机构经费不足,工作条件较差。比如:五华区环境保护局共有7辆机动车,其中有5辆是黄标车;而该区环境监察大队借用区环境监测站的办公室,办公条件较差。

部分减排项目进度缓慢

审计结果表明,云南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1号2000吨/日新型干法窑实施烟气脱硝工程项目,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建成投入运行,但截至审计时,可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资料还在报批过程中。

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烟气脱硝工程项目应在2014年9月30日前建成投入运行。但项目土建工程于2014年7月1日才开工,设备仪器购买合同刚签订;1号、2号机组烟气脱硫(管理)SO2工程,2014年1季度,未达到“脱硫效率85%以上”的要求;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三烧1号120m2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2013年度和2014年上半年未达到“综合脱硫效率70%以上”的要求。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昆明市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

审计揭示的问题引起了滇中新区管委会,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得到较好采纳,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出台了《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办法》、《昆明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方案》和《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改方案》,明确要加强与省发改、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排污权有偿使用金收费省级立项,明确收费标准;二是要求责任单位补充完善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拆迁工地、城市裸地等城市扬尘污染源清单,按车型、燃料类型分类建立机动车保有量清单,对尾气不达标车辆,环保部门不得发放机动车环境保护检验合规标志,交警部门不予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得发放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三是将空气自动站运行经费、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和施工项目及道路督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四是安宁市环保局加大减排工程项目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力度,扩大监测时间段,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推动项目进度加快、脱硫效率提高,实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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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环保部发布了8月份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其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中,昆明排名第九位,较7月的45位上升了36位。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依次是邯郸、邢台、唐山、保定、郑州、衡水、济南、廊坊、石家庄和成都;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舟山、福州、拉萨、台州、厦门、丽水、哈尔滨、昆明和贵阳。

昨日发布的8月份排名中,昆明空气质量重回全国前十位,体现了昆明空气质量总体较好的状况。

2015年,昆明空气质量1月份排名全国第3位,2月份排第4位,3月份排第20位,4月份排第10位,5月份第20位,6月份第8位,7月份第45位。(记者  许孟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