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地铁1号线撞人事故原因 男子翻护栏擅闯轨行区

11.04.2015  11:49

昨日,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公安分局根据调查结果,对昆明地铁1号线3月15日晚发生的撞人事件进行了通报。

3月15日,李某某(男,29岁,玉溪市元江县人)由穿心鼓楼站乘坐地铁于19时36分到达珥季路站下车后,于19时39分擅自翻越站台北面端头门旁的护栏进入轨行区。护栏旁明显的贴有“乘客止步”、“接触轨带电、严禁擅自进入轨行区”的警示标志。李某某被列车碾压,经云南省急救中心(120)抢救无效死亡。

其行为严重违反《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三)项规定。“第三十一条:禁止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二)擅自进入轨行区、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三)攀爬、翻越或者推挤围墙、栏杆、闸机、机车、安全门及屏蔽门等。

同时,经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公安分局调查及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所勘验,排除了李某某被他人侵害的可能性。

记者王娅然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