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商家广告语“最佳”过于绝对化引纠纷

24.12.2015  11:12

正品薏苡米 煮粥稀饭早餐最佳选择”,由于广告语过于绝对化,误导消费者,为此,消费者维权要求退款并做相应赔偿,经五华区工商局调解后得以退款。

五华区工商局接到昆明市工商局的转办的群众来信,反应邵姓举报人在天猫商城的某保健食品专营花23元购得一瓶薏苡仁粉(120克/瓶),并标有“正品薏苡米 煮粥稀饭早餐最佳选择”的字样,厂家是昆明某药业有限公司。举报人认为该店商有两个问题。第一绝对化用语,误导消费者;第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已按照《消法》相关规定要求店家退款并做出相应赔偿,双方协商无果,转向天猫发起维权,天猫立即介入并将于5—7个工作日调查调解,但被举报商家为免责,在天猫客服介入之前,点击退款,导致交易关闭,维权无法进行。故只得请求工商部门帮助解决。

接到转办件后五华工商局由商广科牵头,消保科配合对该举报进行调查处理。经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五华工商局根据云南省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适用“三步式”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项目的通知精神,责令店商整改。因该店商不构成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举报人要求500元赔偿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不予支持。

五华工商局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随后经上网跟踪查阅证实,被举报店商已经进行了改正并称已向举报人退款。

昆明日报 记者梁东婕 通讯员梧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