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启动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

03.09.2018  09:12

日前,昆明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吹响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进军号角。

多年来,昆明始终重视和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在全省率先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城市少数民族失地群众就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管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2017年,昆明市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但由于历史、自然和地理等原因,昆明民族地区发展总体滞后,城乡之间、民族地区之间、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充分等问题仍然突出。

昆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就是要把创建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研究、去谋划,以实际行动为加快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力量。”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昆明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昆明将着力实施民族经济跨越发展、民生保障全覆盖、民族文化精品打造、民族教育振兴、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城市民族工作创先争优、民族团结保障示范、民族工作创新、典型示范带动、生态文明建设10项重点工程,让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行动方案》还明确,创建工作分两步走:确保2018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通过省级初验;2019年着力在打造亮点上下功夫,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除了要着力实施民族经济跨越发展十大工程,昆明还将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街道、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基层政法单位、进旅游景区“九进”活动作为主阵地、主渠道,实现全覆盖,着力抓出成效。(云南日报  记者程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