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加强公共排水设施维护监管

03.05.2016  11:24

日前,从昆明市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获悉,会议原则通过《昆明市主城区公共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及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落实 “一城、一头、一网”管理模式,加强公共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强化排水管理。

据了解,过去存在排水不畅、多头管理、管养不足等诸多难题。2014年5月28日,昆明市政府通过了《关于调整昆明市主城区公共排水设施管理运营模式的实施方案》,明确建立“一城、一头、一网”管理机制,对昆明市主城区公共排水设施进行运营管理。目前,主城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和度假区的公共排水设施已移交市排水公司。截至今年3月底,排水公司负责统管4126公里排水管渠、88座排水泵站、17座雨污调蓄池和11座环湖截污干渠控制室等。

管理办法》规定了行政管理主体为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公共排水设施运行维护责任主体为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单位即昆明市排水公司;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城市排水设施,由产权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管理办法》明确了建立和规范排水技术审查机制的要求,将由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并会同公共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对公共排水设施项目执行排水规划情况,公共排水设施之间以及公共排水设施与自用排水设施的系统匹配性等内容进行技术审查,为环保、规划、住建等部门在相关审查和备案中提供技术依据。排水技术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公共排水设施项目执行排水规划情况,公共排水设施之间以及公共排水设施与自用排水设施的系统匹配性;指导公共排水设施和自用排水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从源头控制和减少雨水、污水排放量,强化雨水、污水的资源化利用。

此外,《管理办法》对公共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经费的保障进行了规定,明确主城区公共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采购资金和社会采购资金两个部分组成。政府采购资金纳入市、区财政年度经费预算,并随维护运行设施量逐年增加。公共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单价、年度经费预算及结算须经市滇池管理局和市财政局审定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