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创节水型城市通过省考 指标达全国要求

15.07.2015  11:32

    7月13日从水节水办获悉,昆明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顺利通过省级考核。

  2011年,昆明市荣膺“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按照有关要求,国家节水型城市每隔4年需进行一次复查。今年6月底,昆明迎来首次复检。考核组对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等7个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进行了现场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昆明市城市节水及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

  通过不懈努力,昆明城市节水成效明显,主城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取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均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97.45%,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93.05%,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13.38%,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2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7.42%。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106.22升/人/日,各项指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考核指标和要求。

  据了解,依据《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有关规定,考核组将把考核结果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审核确定。(昆明日报 记者杨官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