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划定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可垂钓区域

09.11.2022  08:51

来源: 昆明日报   

11月8日,昆明市金沙江流域(昆明段)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昆明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昆明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可垂钓区域(第一批)已划定。市民朋友可在遵守8条规定的情况下,在垂钓区域内垂钓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物种和省级保护的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外的品种。

通告》称,为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并兼顾市民朋友休闲垂钓需求,根据《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关于规范昆明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昆明市对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可垂钓区域进行了划定(第一批),并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向社会公布。

市民朋友前往垂钓时,须遵守8条规定:长江流域禁捕水域范围内,除已划定的可垂钓区域外,其余区域全年禁止垂钓;备案工作待垂钓管理的小程序使用后,自行网上备案;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天然水域鱼类自然繁殖期,此时段禁止一切垂钓;垂钓只能一人一杆一钩,且必须使用合法合规的工具和方法;禁止夜间垂钓;每人每天钓获物不得超过3公斤,不得钓获重点保护类生物,超出部分和重点保护类生物放回原水体;不得交易钓获物;文明垂钓、生态垂钓、安全垂钓,由垂钓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由垂钓者自行负责。

未尽事宜将按照《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关于规范昆明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进行处理,具体由各县(市)区负责解释。此外,市民朋友还可在昆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或致电属地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垂钓区域。(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